更新时间:2023-05-24
孕妇是一个特殊敏感的群体,孕妇如果在怀孕期间,用药方面不加注意,使用不当的话很容易会导致腹中胎儿畸形。在怀孕期间女性应该尽量减少用药或者尽可能的不使用药物,尤其对胎儿不好的药品一定要注意。孕妇用药禁忌的种类一定要知道,而且要牢记,用一个健康的身体等待新生儿的降生。下面小编详细为大家介绍下怀孕前后用药要当心。一起来了解下吧。
1适合孕妇用的皮肤药膏
事实上,与口服药物及注射药物一样,妊娠期外用药物也有风险等级划分,即分A、B、C、D、X五个级别。A级,可以使用;B级,可在医师观察下使用;C级,慎用;D级、X级,禁用。
尽管外用药是通过皮肤或黏膜渗透进入人体,与口服药、注射性药物相比,对胎儿的影响相对会少一点,但如果用药量大、时间长,也会影响孕妇和胎儿。因此,孕妇在使用外用药时,同样要咨询医生,切勿随意乱用。
在孕早期(怀孕的头三个月),胎儿处于器官分化、发育的关键阶段,对药物会相对比较敏感,孕妇用药更应慎重,即便是外用药也应如此。
一、抗感染药物
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作用于病原菌所引起的感染,如脓疱疮、毛囊炎、疖肿等,常用药物有莫匹罗星软膏(百多邦)、红霉素软膏、新霉素软膏、磺胺嘧啶银软膏、环丙沙星软膏等。新霉素属于D级药物,可透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组织,有引起胎儿听力障碍的可能,孕期禁用。环丙沙星、磺胺嘧啶均可能对胎儿有致畸作用,孕期禁用。莫匹罗星、红霉素均属于B级药物,外用经皮肤吸收很少,孕期可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抗真菌药物
孕期由于激素水平的变化,孕妇阴道的酸碱度会产生相应的变化,所以容易患阴道炎。治疗孕期真菌性阴道炎时,最好采用局部治疗,常用药物有克霉唑栓剂及软膏、咪康唑栓剂(达克宁)、制霉菌素泡腾片或软膏等。克霉唑栓属B级药,阴道和皮肤局部使用吸收量小,不增加胎儿的先天性畸形,孕妇可按医嘱使用。
由于抗真菌药物多数属于C级药物,孕期必须谨慎使用。
二、糖皮质激素制剂
不少女性在孕期(尤其是孕早期)会出现全身或局部皮肤瘙痒,程度有轻有重。发生妊娠瘙痒的原因,一是可能与孕妇血液中雌激素含量过高有关,二是与胆汁淤积有关。
外用糖皮质激素对瘙痒、湿疹、接触性皮炎、虫咬皮炎等有较好疗效,根据外用糖皮质激素的药理作用强度,可大致分为弱效、中效、强效和超强效四类。皮肤疾病常用的弱效激素有醋酸氢化可的松;中效激素有泼尼松龙、地塞米松、曲安奈德、醋酸氟氢可的松等;强效激素有哈西奈德、丙酸倍氯米松。
怀孕期间谨慎用药,这是孕妇都需具备的常识。但临床医生发现,很多孕妇对于口服药物和注射药物非常谨慎,而使用外用药时往往极其随意,她们认为“外用药不会影响胎儿”。事实上,与口服药物及注射药物一样,妊娠期外用药物也有风险等级划分,即分A、B、C、D、X五个级别。A级,可以使用;B级,可在医师观察下使用;C级,慎用;D级、X级,禁用。
三、皮肤消毒剂
常用的消毒外用药物包括乙醇(酒精)、碘酊、甲紫(紫药水)、高锰酸钾、过氧化氢(双氧水)、炉甘石等,以上药物的安全分级尚不明确,务必根据药品说明书使用。
四、跌打外伤类外用药
怀孕后,子宫日渐增大,身体重心渐渐前移,在站立或走路时,为了保持重心平衡,孕妇必须将肩部及头部向后仰,形成一种孕妇特有的挺胸凸肚姿态,这种姿态造成腰酸背痛,但适当注意休息,避免长时间站立或步行就可以减轻疼痛。孕妇切勿随意使用镇痛类药膏。
五、含西药成分的外用药
常用的止痛、抗炎镇痛类外用药有复方利多卡因乳膏、扶他林(含双氯芬酸)等,均属于B类药,孕妇可以使用,但在孕早期(怀孕的头3个月)避免使用扶他林。
六、含中药成分的外用药
孕期禁用的中药包括巴豆、生草乌、生川乌、蜈蚣、麝香、益母草、川牛膝、黑种草子、土鳖虫、甘遂、京大戟、牵牛子、水蛭、莪术、三棱、附子、芒硝、玄明粉等。凡含有以上成分的外用药孕期禁用,如天麻追风膏、附桂紫金膏、伤科跌打膏、马应龙麝香痔疮膏、百花活血跌打膏、云南白药膏、壮骨麝香止痛膏等。
七、清凉油、风油精
清凉油、风油精含有樟脑、桉叶油等。樟脑进入人体后,人体存在的葡萄糖磷酸脱氢酶会很快与之结合,使之变成无毒物质,然后随小便一起排出体外。但由于生理变化,孕妇体内的葡萄糖磷酸脱氢酶含量降低,怀孕3个月内若过多地使用风油精和清凉油,樟脑会通过胎盘屏障进入羊膜腔内作用于胎儿,严重时可致胎儿死亡,因此,孕妇要避免使用。
2怀孕前后用药要当心
未确定怀孕前用药要当心
在妇产科常遇到的问题为,准妈妈未得知怀孕前曾服用过感冒药。通常医师并不认为因为服用了三天的感冒药,就必须把胎儿流掉,但在往后的产前检查,则须做得比较详细,视对胎儿的影响情形再做必要的处置。
而减肥瘦身在现代社会蔚为风潮,但各家医院诊所使用的药物五花八门。目前减肥药已产生极大争议,某些药物用于正常人身上,尚且造成伤害,何况是用于孕妇身上。已有许多案例显示,由于孕妇不知已怀孕而使用减肥药,造成胎儿畸形及无脑壳等严重的后遗症。女性朋友在服用减肥药之前,一定要确认处于未怀孕状态及注意医疗行为的合法性,以免造成身体伤害。
怀孕时服用中药须谨慎
另外,中药的使用也要特别当心,因为中药是复方药物,对于胎儿的影响不容易被察觉。而许多民众仍存有怀孕时须以中药补身的观念,如果随便到药房抓药使用,对胎儿可能有不良的影响;例如有孕妇听信人言,未经合格中医师诊断即使用胎儿美白中药,结果造成胎儿心脏外露的遗憾。坊间中药房林立,在使用中药材前,仍应请合格中医师诊断,以避免造成无谓的伤害。
好奇温馨提示:无论是孕前,还是怀孕期间,准妈妈们在服用任何药物,应经过医师的同意,尤其在怀孕六至十六周之间的器官发育期,用药更要特别注意。超过这段时间,胎儿器官发育雏型已大致完备,对药物抵抗性也增加,可用药物的种类与剂量就比较宽松一些,但仍应在医师指示监测下使用比较安全。
3孕妇用药之要远离的中药有哪些
目前越来越多的人都选择在自己患病时选用中药来进行治疗,因为中药相对安全,对人体的副作用也比西药小很多,但对于孕妇来说,对于中药的选择就要十分小心了,下面就为您介绍一些在孕妇用药时需要远离的中药。
清热类:具有清热解毒、泻火、祛湿等功效的中成药,如六神丸在孕早期服用可能引发胎儿畸形。含有牛黄等成分的中成药,如牛黄解毒丸、片仔癀、犀黄丸、败毒膏、消炎解毒丸等易致孕妈咪流产。
祛风湿痹症类:以祛风、散寒、除湿上痛为主要功效的中成药。如虎骨木瓜丸,其中活血之牛膝有损胎儿。类似的中成药,还有大活络丸、天麻丸、华佗再造丸、伤湿祛痛膏等。
消导类:即有消食、导滞、化积作用的一类成药。如槟榔四消丸、九制大黄丸、香砂养胃丸、大山楂丸等,都易导致流产。
泻下类:有通导大便、排除肠胃积滞,或攻逐水饮、润肠通便等作用的成药。如十枣丸、舟车丸、麻仁丸、润肠丸等,有损胎气。
理气类:具有疏畅气机、降气行气之功效的成药。如木香顺气丸、十香止痛丸、气滞胃痛冲剂等,因其多下气破气、行气解郁力强而被列为孕妈咪的禁忌药。
活血类:即有活血祛瘀、理气通络、止血功能的成药。如七厘散、小金丹、虎杖片、云南白药、脑血栓片、三七片等,易致流产。
开窍类:具有开窍醒脑功效的成药。如冠心合丸、苏冰滴丸、安宫牛黄丸等因为内含麝香,辛香走窜,易损伤胎儿之气,孕妈咪用之恐致堕胎。
驱虫类:具有驱虫、消炎、止痛功能,能够驱除肠道寄生虫的中成药,易致流产、畸形等,如囊虫丸、驱虫片、化虫丸等。
祛湿类:凡治疗水肿、泄泻、痰饮、黄疸、淋虫、湿滞等中成药,如利胆排石片、胆石通、结石通等,皆具有化湿利水、通淋泄浊之功效,故孕妈咪不宜服用。
疮疡剂:以解毒消肿、排脓、生肌为主要功能的成药。如祛腐生肌散、疮疡膏、败毒膏等含大黄、红花、当归,为活血通经之品,而百灵膏、消膏、百降丹因含有毒成分对孕妈咪不利。
可见孕妇用药时,中药方面的禁忌还是不少的,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孕妇在平常生活中要加强锻炼,提高自己的抵抗力。
4孕妇药品分级
目前,评价药物对孕妇和胎儿的危害程度时,主要依据的是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颁布的标准,常用药物一般分为A、B、C、D、X级共五类。
A级:经临床对照观察,未见对胎儿有损害,是最安全的一类;
B级:动物试验中未见对胎畜有损害,但尚缺乏临床对照观察资料;或动物试验中观察到对胎畜有损害,但临床对照观察研究未能证实;
A、B级药物属于对胎儿和孕妇没有或几乎没有危害的药物,孕期一般可安全使用,如多种维生素类和钙制剂,以及一些抗生素,如青霉素族、头孢类等。
C级:动物实验和临床对照观察资料皆无;或对动物胎畜有损害,但缺乏临床对照观察资料。这类药物的选用最为困难,而妊娠期很多常用药物都属于此类;
D级:已有一定临床资料说明药物对胎儿有损害,但临床非常需要,又缺乏替代药物,此时可权衡其危害性和临床适应证的严重程度做出决定;
C、D级药物对胎儿有危害(致畸或流产),但对孕妇有益,须权衡利弊后慎用。如一些抗生素、激素类药物。
X级:动物实验结果和临床资料说明对胎儿危害性大,一般已超出治疗应用所取得的有利效益,属于妊娠期禁用的药物;
X级药物对胎儿有严重危害,是孕期禁用药,如抗癌药物、性激素(雌激素、合成孕激素)等。
但是,A、B级药品也不能保证就绝对安全,因为孕妇存在个体差异。而且由于受基础和临床研究条件限制,还有很多药品尚未分级。
5药物对胎儿的影响
胎儿在母体内的发育可分为3个时期。卵子受精后到18天左右为细胞增殖早期,此期胚胎尚未进行分化,用药的影响不表现为致畸,而是导致胚胎死亡、流产或仍能发育成正常个体。卵子受精后3周~3个月(高敏期为妊娠21~35天)是胎儿器官发生期,这一时期胎儿对药物最敏感,可导致各种致畸现象。妊娠3个月至足月为胎儿形成期,这一时期除中枢神经系统或生殖系统可因有害药物致畸,其他器官一般不致畸,但可能影响胎儿的生理功能和发育成长。
1、畸形
怀孕前3个月是胎儿器官和脏器的分化时期,容易受到药物影响而导致畸形,易引起胎儿肢体、耳、骨骼畸形;雌激素、雄激素和孕激素常引起胎儿性发育异常;抗癌药氨甲喋呤可致胎儿颅骨和面部畸形、腭裂等;氮芥类抗癌药可引起胎儿泌尿生殖系异常、指趾畸形等。
2、中枢抑制或神经损伤
孕妇妊娠期服用镇静、安定、麻醉、止痛、抗组织胺或其他中枢神经抑制药,可抑制胎儿的神经活动,并改变脑的发育。产程中给孕妇使用麻醉剂(如乙醚、氯仿等)、镇痛药(如吗啡、度冷丁)、安定药,可引起胎儿中枢神经抑制或神经系统损害,娩出的新生儿出现不吃、不哭、低体温、呼吸抑制或循环衰竭等症状。
3、溶血
妊娠后期孕妇使用双香豆素类抗凝药、大剂量的苯巴比妥或长期服用阿斯匹林,可导致胎儿严重出血,甚至死胎。
4、器官功能损害
妊娠期使用氨基糖甙类抗生素如链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等,可导致胎儿永久性耳聋或肾脏损害;妊娠5个月后使用四环素可使出生的婴儿以后牙齿黄染、牙釉质发育不全、骨生长障碍;抗疟药氯喹可引起胎儿视神经损害、智力障碍和惊厥;长期应用氯丙嗪可使婴儿视网膜病变;抗甲状腺药如硫脲嘧啶、他巴唑、碘剂,可影响胎儿的甲状腺功能,导致死胎、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或胎儿甲状腺肿大,甚至压迫呼吸道引起窒息;产前应用氯霉素可引起新生儿循环障碍和灰婴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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