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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中药孕妇不能使用

时间:2023-05-24 分类: 妇产科 查看: 30

孕妇的用药一直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孕妇的用药很讲究,虽然中药是很缓和的药,但是孕妇在使用中药的时候也是要特别注意的。你知道孕妇使用中药有哪些注意事项吗?煎煮滋补中药需要哪些注意点呢?哪些中药孕妇不能使用?想知道的话就来看看这篇文章吧,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1孕妇使用中药的注意事项

“胎前三禁”

孕妇使用中药要很小心,要照顾到孕妇的身体和体内胎儿的健康状况,防止胎儿不健康,甚至是流产。

与用西药一样,妊娠期用中药也宜慎重,可用可不用的药应该不用。凡辛散耗气、大辛大热、滑利、祛淤、破血、有毒的药品都应慎用或禁用。

古代名医徐之才、巢元方有“胎前三禁”之说,即禁发汗、禁攻下、禁利小便。因为过汗会亡阳伤气,过下则亡阴伤血,过利小便则损伤津液。

妊娠慎用和禁用的药物

一、辛散大热药物。如生麻黄、细辛、肉桂、干姜、胡椒等。

二、破淤药物。如桃仁、红花、益母草、三棱、莪术、水蛭、虻虫、穿山甲、乳香、没药、土鳖虫、干漆、苏木、刘寄奴、茜根等。

三、滑利攻下药物。如大黄、芒硝、巴豆、滑石、木通、牵牛子、冬葵子、芫花、商陆、大戟、甘遂、牛膝、皂角等。

四、芳香走窜药物。如丁香、降香、麝香等。

五、催吐药物。如常山、藜芦等。

六、有毒药物。如马钱子、附子、草乌、川乌、南星、半夏、蜈蚣、两面针、雄黄等。

七、其它如鸦胆子、九里香、漏芦等。

煎煮滋补中药要注意5大方面

1.时间要适宜

补药煎好后,应将头煎、二煎、三煎混合,分晨起空服或晚上睡前服用较好。一般放置时间不宜超过12小时,以免滋补中药的药效成分损失。

2.用具有讲究

煎煮药用具应选陶瓷沙锅、瓦罐或搪瓷器皿,铁、锡、铝等金属器皿均属禁忌之列。

3.辨类煎仔细

煎补药时,如药中含有鳖甲、龙骨、龟甲、虎骨、鹿角等骨质、贝壳类补药,应先打碎煎30—40分钟后再下其他药物同煮;而黄芪、党参、首乌等调理滋补药应用文火煎1小时再复煎一次,以免浪费药材。

4.水火要相宜

水指水量,火即火候。煎滋补中药时将药放入锅内,加清水浸没药材,头煎水量以浸没药材2厘米为宜,二煎以水浸没药材0.5厘米为宜。一般先将药物浸泡20~30分钟,再经文火头煎40~60分钟,二煎40分钟左右。

5.锅盖要盖严

煎药时为使药物煎透,必须盖上锅盖。特别是滋补药品的贵重中药如人参、鹿茸等更应关盖文火煎熬。滋补药应煎2或3次,每次煎成200~300毫升为宜。

煎煮中药并非越久越浓

煎中药怎样掌握火候

煎中药很讲究火候,也就是说很注意煎药火力及煎药时间的长短。火候的掌握也要根据药物的性质。解表类药物气味芳香,含挥发油的有效成分居多。

久煎能使之过度挥发而造成损失,一般宜用武火急煎法,煎煮时间要短,头煎药煎沸15分钟即可,二煎药煎沸10分钟即可。

补益类药物,因其滋腻质重,需久煎方能出汁,一般用武火煎沸,后改为文火煎熬,头煎药煎沸后,再用文火煎熬20~30分钟,二煎药煎沸后用文火煎熬30--40分钟。

煎煮时间长的药物,在煎煮过程中需搅拌2~3次,以防底层药物焦糊。有些人不小心将中药煎糊了,便又加水再煎,给病人服用,这样做是不妥当的,甚至会发生危险。因为焦糊的药物可能会发生质的改变。

煎煮中药并非越久越浓

日常生活中,大多数人都以为中药煎煮越浓效果越好,煎煮时间越长,有效成分越多,其实不然。

煎中药是将中草药中的有效成分不断释放、溶解的过程,当中药与药液中的有效成分浓度平衡后,这一过程就停止了。

再连续不断地煎,不仅不会使药物内的有效成分继续溶解,反而令药液中的有效成分不断蒸发而减少,甚至使有效成分在长时间的高温中遭到破坏,导致药效降低。

由此可见,中药并非煎得越久越好,不同的处方,煎开后的时间要求也不同,应遵医嘱。

2孕妇用中药也得分等级吗

孕期女性身体情况特殊,用药应更加慎重。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根据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将妊娠期间用药分成了A、B、C、D、X五个等级,其中A级最安全,X级孕妇禁用。

以往这种分级多针对西药,但随着近年来大家对中药安全性的关注,我们提倡孕妇用中成药也应当分等级处理。

目前,临床上可将对妊娠有影响的中药分为禁用、忌用和慎用三个等级。其中,剧毒药物或可能造成流产的药物属于“绝对禁止”的范围,如川乌、草乌以及含类似成分的云南白药等。

忌用比禁用的要求低,主要是指不良反应较为明确但发生的可能性较大,达到不宜使用程度的药物。这些药应尽量避免在孕期用,确实需要用时,应先进行临床评估,如含有大黄、三七、麻黄和细辛的人参再造丸以及含有牛黄、石膏、桔梗和冰片的牛黄解毒片等,在孕期用时应充分考虑利弊。

孕期慎用的药物主要是活血化淤、祛风、行气、清热解毒等功能的药物,如红花、活络膏等,孕妇应在医生指导下谨慎使用。

3哪些中药孕妇不能使用

中药究竟有没有副作用,目前还处于研究证明阶段。但许多临床实践证明,某些中药有堕胎的作用,如果准妈妈不慎服用,会导致流产。因此准妈妈不能随意服用中药。

准妈妈慎用的中药,主要包括通经去瘀、行气破滞、辛热滑利等药物,如桃仁、枳实、红花、大黄、附子、半夏等。这些药物在一秀情况下尽量不要服用。

准妈妈忌用的中药,包括逐水药和活血行血药类,如巴豆、黑白丑、大戟、商陆、三棱、莪术、虻虫等。这些药毒性较强或药性较猛,准妈妈绝对不可服用。

有一些中成药中,含有孕妇忌用慎用的成分,如重金属铅、锰等。这些药通常会在使用说明或用法上注明“孕妇忌用”字样,如牛黄解毒丸、紫雪丹、跌打丸、至宝丹、六神丸、大小活络丹、苏合香丸、舒筋活络丸、开胸顺气丸、玉真散等。另外,防风通圣丸、藿香正气丸、蛇胆半夏末等药物,准妈妈也要慎用。

有的人平时习惯惯稍有不适,便自己选两种中成药用,怀孕后切不可这样做,在准备怀孕或怀孕初期,如果需要服药,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以免对自身和腹中的宝宝造成伤害。

不管是哪种药物,准妈妈在服用时,都必须经过医师的同意,尤其在怀孕6~13周之间的器官发育期,用药更要特别注意。超过这段时间,胎儿器官发育雏形已大致完备,对药物敏感性也增加,可用药物的种类与剂量就比较宽松一些。但这个时期应格外注意药物毒性对胎儿的影响,因此要在医师的指导下使用,才能保证较大的安全性。

对于原本就有一些内科疾病,如甲状腺亢进、气喘、癫痫、糖尿病、红斑性狼疮等丙的女性,应该等疾病被控制在稳定状况下,经医生同意后再计划怀孕。否则就有可能造成非常不幸的后果,让人后悔莫及。

4怀孕期间可以用哪些中药

妊娠中感冒:虚证用桂枝汤、香苏散;实证用葛根汤;重症用麻黄汤。有咳嗽的肺血虚燥热,用麦门冬汤可具有滋润疗效(但此方中有半夏,不可使用时间过长)。

妊娠呕吐:可用小半夏加茯苓汤、半夏厚朴汤、半夏泻心汤及五苓散治疗。有精神烦躁及精神症状者,可用半夏厚朴汤。以上四种药均含半夏,不可长期使用。有大量水样呕吐者用五苓散。

妊娠中毒症:基本以饮食疗法、降压利尿治疗为主,以减少子宫的灌流量。按病情可用中药当归芍药散、五苓散、防己黄芪汤等。中药可单用或与西药合用。中药不会影响电解质平衡,效果慢。用中药预防妊娠中毒症有一定效果。

妊娠贫血:妊娠中全血量应增加30%~40%,否则容易发生贫血。因为水滞留造成血虚,用当归芍药散可利水及补血,还可用归脾汤,同时补充铁剂。

妊娠便秘:妊娠便秘多为虚证的习惯性便秘,可用桂枝加芍药汤及小建中汤。顽固的便秘使用大黄、芒硝时应慎重(如大黄甘草汤、麻仁丸、润肠汤等)。泻下药大部分应慎用,因为可引起子宫肌肉紧张及盆腔充血。

妊娠中的膀胱炎:对症处理主要用当归芍药散;有尿道痛时有五淋散、猪苓汤等;有尿闭者用补中益气汤及五苓散。

产褥期及哺乳期可用的中药:子宫复旧不全者可用十全大补汤、补中益气汤、四物汤、芎归胶艾汤、桂枝茯苓丸等。产后阵痛用当归芍药散、芍药甘草汤等。产后精神烦躁、失眠,用桂枝加龙骨牡蛎汤、加逍遥散等。便秘时可用润肠汤、麻仁丸。大黄可引起盆腔脏器充血、阴道出血量增加,并且还会移行到乳汁中使乳汁变黄,因此哺乳期不宜用大黄。产门不闭、骨盆底会阴肌肉松弛给予十全大补汤、补中益气汤等。促进乳汁分泌用八珍汤(四物汤加四君子汤合用)、补中益气汤、葛根汤、桂枝茯苓丸等。

5孕妇禁用和慎用的中草药

1、绝对禁用的剧毒药:螈青(青娘虫)、斑蝥、天雄、乌头、附子、野葛、水银、巴豆、芫花、大戟、硇砂、地胆、红砒、白砒。

2、禁用的有毒药:水蛭、虻虫、蜈蚣、雄黄、雌黄、牵牛子、干漆、鳖爪甲、麝香。

3、慎用药:茅根、木通、瞿麦、通草、薏苡仁、代赭石、芒硝、牙硝、朴硝、桃仁、牡丹皮、三棱、牛膝、干姜、肉桂、生半夏、皂角、生南星、槐花、蝉蜕等。

此外,人们在实践中还发现以下中药也是孕妇应慎用的:

瓜蒂、藜芦、胆矾、郁李仁、蜂蜜、甘遂、赤芍、朱砂、全蝎、枳实、红花、五灵脂、没药、雪上一枝蒿、莪术、商陆、当归、川芎、丹参、益母草、桃红、血竭、穿山甲、泽兰、乳香、毛冬草、吴茱萸、砂仁、豆蔻、厚朴、木香、枳壳、金铃子、黄莲、栀子、龙胆草、山豆根、大青叶、板蓝根、苦参、丹皮、生地、玄参、紫草、犀角、茅根、槐花、川乌、草乌、延胡索、细辛、白芍、白芷、甘草、酸枣仁、海龙、海马、芦荟、洋金花、天南星、太子参、王不留行、硫黄、樟脑、玄明粉、蟾酥、土鳖虫、红娘云、阿魏、猪牙皂、路路通、八月木、柴胡、天仙子、马鞭草、白附子、麻黄、冬葵子、蓖麻油、番泻叶等。

总之,孕妇应禁用和慎用的中药,概括起来为毒药、活血化瘀药、行气驱风药、苦寒清热药、凉血解毒药。

有的孕妇在怀孕时服用一些补药,以为对胎儿有益。但有些补益药,如人参和鹿茸,也不可乱服。

妇女怀孕后,一般都有阴血偏虚、阳气偏盛的情况,即如俗语所说的“有胎始有火”。因此,人参、鹿茸以及一些温燥性的药物,如附子、干姜、肉桂、胡桃肉、胎盘等,必须慎用。如出现轻度不安、烦躁失眠、咽喉干痛等症状,应停用上述药物。一些辛热的食品,如辣椒、酒等,也应少吃或不吃,绝不可长期服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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