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08 查看次数:175
淄博市中心医院始建于1950年,是淄博市规模最大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省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区域中心、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根据医院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7名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合同制身份管理。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遵纪守法,品德优良,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沟通交流能力、适应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工作认真负责。
(二)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年龄以身份证为准)、资格要求和其他条件。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4年淄博市中心医院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时限要求
1.对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限要求
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研厅〔2016〕2号和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4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
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4年7月10日以前取得。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外,还需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和成绩单(附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件)等材料。
2.对岗位其他条件中相关证书的时限要求
①护理岗位: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护士资格证书最晚于2024年10月31日取得。
②其他岗位: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书可采取承诺制,应聘人员报名时应作出入职3年内取得证书的承诺;往届毕业生,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书最晚于2024年10月31日取得(已经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可暂提交成绩合格证明)。
以上相关证书,未如期取得,予以解聘。
(五)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六)限非我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企业医院、民营医院)在职(含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
二、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0日08:00--7月12日17:00
2.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网址(https://www.wjx.top/vm/tcH59rw.aspx#)或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网上报名、网上审核。对因填写错误,提供的有关信息、证件、材料不真实、不全面,以及违反公告规定和纪律要求所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3.报名材料及要求
(1)2024年淄博市中心医院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表中照片处需插入本人近期1寸正面照片(纯色背景),在诚信承诺处签字。
(2)身份证:请将身份证的正反面扫描或拍照到一页,要求清晰、完整,并且身份证在有效期内。
(3)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有关证书材料。
①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研厅〔2016〕2号和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4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成绩单(附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件)及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
③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成绩单(附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件),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承诺。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已经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可暂提交成绩合格证明)。
(5)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
(6)个人简历须填写高中及以后的学习、工作情况。家庭主要成员情况,须填写直系血亲、夫妻的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
(7)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可参照附件3样式出具)或解聘材料,最晚于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交,未如期提交,视为放弃。
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需同时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公章。
(二)现场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初审通过者,持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原件审核后退回)。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三)初试
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较多的可增加初试,并根据初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初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范围。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初试具体方式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以淄博市中心医院网站发布的初试公告为准。
(四)面试
根据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分专业类别进行专业知识评测,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具体要求以淄博市中心医院网站面试公告为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五)成绩计算与排名
初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考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安排初试的,则按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初试成绩相同或未安排初试的,进行加试确定排名顺序。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首批考察体检按成绩排序1:1的比例等额进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体检,视为放弃。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录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在淄博市中心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医院综合考核合格后,方予以正式录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医院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如实、全面、详细地填写相关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提交时间为准)提交报名信息,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本次招聘仅支持微信报名,且每人仅有一次提交报名机会,请确认信息填写无误后再提交。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考试具体安排等相关信息会及时在淄博市中心医院官网(http://www.zbzxyy.com/)发布,请应聘人员动态关注医院官网各项通知及信息,并保持手机、邮箱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本招聘公告相关事宜由淄博市中心医院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33-2360269
咨询电话:0533-2360218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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