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09 查看次数:157
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山西医院)始建于1983年,1988年6月开诊,是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的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预防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中医院。是国家重点建设中医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建设工程重点中医院建设单位、全国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重点建设单位、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全国首批中医(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中医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和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依托单位。2022年2月24日,正式揭牌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山西医院。
医院建筑面积12.7万㎡,业务用房面积9万㎡,编制床位1200张,设有行政职能科室36个,临床医技科室49个、设病区25个。现有国家级重点专科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4个,国家级重点学科2个,省级优势专科5个,省级重点专科13个,省级重点学科2个,省级重点研究室8个,成立了5个国家级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9个省级名中医传承工作室。获批全省首家“国医堂”。
在职职工1164人,其中卫技人员1039人,副高级以上职称277人。国医大师1人,全国名中医1人,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4人,国家级中医药高等教育教学名师1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7人,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岐黄学者1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青年岐黄学者1人,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7人,山西名医2人,山西省名中医17人,三晋英才41人,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3人,国家级师承指导老师13人、省级师承指导老师26人。
我院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注重履行社会职责,不断抓特色、强内涵、扩规模、引人才,医疗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受到社会各界好评,被评为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状、山西省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山西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记功集体。
为满足我院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现面向全国诚聘优秀博士研究生。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4.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能超过40周岁(即1983年7月及以后出生);
5.2024年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合格成绩单及其他证书,若不能取得相应的证书,将取消聘用资格;
6.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一)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二)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三)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四)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五)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六)定向生、委培生不得报考;
(七)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执业执照的人员不能报考;
(八)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九)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核。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
请报考人员将本人手写签名的《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报名表》(见附件)、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出国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报告)、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主要科研成果及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原件的扫描件,以“岗位+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形式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sxzyfyrsk@163.com。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医院将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核情况通知考生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若发现违纪、违规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对自己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负责。
已就业的人员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三)考核
招聘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学术汇报(包括个人介绍、学习经历、科研成果、工作业绩等)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最低合格线为70分。医院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对符合招聘条件者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具体考核的形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采用现场答辩或网络视频答辩的方式进行,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和考察由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1、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外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并做出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2、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四、公示与聘用
依据招聘公告、政策规定、考核、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选在我院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向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部门反映。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用人员的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备案手续。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同时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成绩、排名等信息。
五、薪资待遇
办理完聘用手续到岗后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山西省和医院有关政策享受相应工资、绩效工资及福利待遇。
按照我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方案,符合条件的博士毕业生可享受安家费及生活补贴费30-120万元、科研经费20-100万元。
所涉及的薪酬和经费均为税前金额,按照国家规定,其个人所得税一律由医院财务科代扣代缴。
六、严肃招聘纪律
1、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2、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3、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4、公开招聘工作由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纪检监察部门、省卫健委、省人社厅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和考务等方面的问题可向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人事科咨询,设立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351-8618632
监督电话:0351-8618122
E-mail:sxzyfyrsk@163.com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晋祠路一段75号
邮编:030024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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