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01 查看次数:132
2024广东佛山市高明区公益一类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2人公告已发布,医药人才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事业单位卫生系统招聘信息,提供相关备考电子版资料和辅导课程。更多卫生人才招聘信息,可点击广东卫生人才招聘栏目。
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高明区公益一类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详见《佛山市高明区2024年公益一类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为18周岁以上。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5日至9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电子邮件地址:wrsk@gaoming.gov.cn,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报名时间。报名资料请在规定时间内投递,报名时间截止后投递的资料不予受理。报名资料是此次考试的重要材料之一,请报考人员认真对待,因报名资料填写错误或资料信息不齐影响资格审核和最终录用结果的,报考人员后果自负。
3、报名材料:
(1)《佛山市高明区公益一类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可编辑电子版和扫描版。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本人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电子版)。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学历验证报告(学信网电子认证)。
(5)报考岗位要求的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扫描件。
(6)《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可编辑电子版(附件4)。
(7)服从分配承诺书扫描件(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件5)。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核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佛山市高明区卫生健康局有权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1.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
2.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具体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6)。
4.报考的最高年龄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招考报名的第一日(即2024年8月5日)。
5.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致无法及时联系而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实操考试和面试。笔试满分100分,实操考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总成绩按笔试占40%、实操考试占30%、面试占30%的比例计算。笔试、实操考试、面试任意一环节分数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1、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A01-AO9岗位考试内容为医学“三基”理论知识和相关科目专业知识,A10岗位考试内容为计算机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另行通过公告和短信方式通知。
2、实操考试:实操考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报职位招录人数3倍比例从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确定,笔试成绩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实操考试对象。实操考试内容包括专业技能考试在内的能力测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过公告和短信方式通知。
3、面试:面试对象根据实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确定。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内容主要是考核招考职位所需要具备的职业操守及相关知识能力。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过公告和短信方式通知。
四、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在佛山市高明区卫生健康局网站上进行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具体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佛山市高明区卫生健康局网站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将由公益一类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进入面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不合格,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在试用期内辞职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本公告由佛山市高明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考生如对本公告信息有疑问或需要投诉的,请致电:0757—88661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