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05 查看次数:154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为确保各科室工作有序、正常开展,经医院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报请相关部门同意,决定采取经费由单位自理,不纳入编制管理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职位15个,49名。具体报考职位及条件见《宁远县中医医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临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职位的工作职责。
5、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3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或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即1995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或18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即1997年8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各职位年龄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6、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
7、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工作年限核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截止报名时已参加其他机关事业单位考试尚在考察期间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8、被本单位辞退人员。
9、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宁远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宁远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4日- 8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宁远县中医医院行政后勤楼四楼人事科。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要求及开考比例: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宁远县中医医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临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近期一寸清晰的免冠彩色照片3张;④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⑤职位要求的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已考取职业资格但未发放执业证人员提供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3)开考比例:此次招聘原则上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少数专业特殊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可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降低至1:1。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考生笔试成绩要达到60分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4)用人单位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专业审查参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本次招聘职位所需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认定。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职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如实填写《2024年宁远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临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诚信承诺书》(附件3),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项,每项考试总分100分。
1、笔试(试卷由医院纪检监察抽取县外异地专家出题)
(1)笔试内容:笔试为专业知识,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理论为主。实行闭卷考试,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拟定于2024年8月21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领取地点宁远县中医医院人事科。
(3)笔试地点:拟定于宁远县中医医院门诊大楼六楼大会议室(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由医院纪检监察抽取县外异地专家出题及县外异地专家担任评委)
(1)面试内容:面试采取专业知识问答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
(2)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未达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凡经批准降低笔试开考比例(1:3)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1:3)的,考生笔试成绩要达到60分方可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入围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面试名单公布前可按成绩依次递补。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与排名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还相同的加试一场,以加试成绩进行排名。
4、笔试、面试成绩公示与查询:均在考试后第二日在宁远人民政府网公示。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在公布成绩日第二日至第三日由本人书面申请复查,逾期不再受理。
五、体检
1、按照招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单位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照应聘同一职位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
根据专业技能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及相关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格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对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宁远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医院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体检、考察、公示不符合要求或试用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考察、公示、试用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岗位空缺,名额不递补。
八、聘用审批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无问题的拟聘人员,报宁远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如违反医院管理规定和经试用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人员,不予聘用,试用合格人员签订三年聘用合同。本次招聘无资格证要求的职位,聘用人员需在本单位聘用后3年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九、工作待遇
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工资、绩效工资等待遇按有关政策享受单位同职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十、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请选择宁远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查看相关信息。因查看非官方或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
4、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5、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相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对聘用后放弃的人员,记入宁远县中医医院聘用考试诚信库,三年内不得报考宁远县中医医院工作人员。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宁远县中医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招聘咨询电话:0746-7223395
纪检监察电话:0746-7226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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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临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招聘临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诚信考试承诺书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样表 文章来源:http://www.nyx.gov.cn/nyx/tzgg/202408/92bd004f66fc47c59dfbcbcd55a6f7a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