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27 查看次数:356
根据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直属医院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结合医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现将招聘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技能等条件。
5.护理岗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岗位名称及要求条件
1.岗位名称:护士。
2.学历层次:本科及以上(后取本科学历第一学历必须为三年制大专)或具备以下条件其中之一者可优先考虑:
(1)三年制中医院校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在省、市级三甲医院临床工作三年以上,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者;
(3)持有神经外科、重症护理、老年护理等省级以上专科护士培训证书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者。
3.护理研究生毕业者优先录用,且试用期缩短至一个月,考核合格后即可申请转正。
4.专业名称:护理学。
5.拟招聘人数:38人。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在西安市第五医院官网(www.xadwyy.com)、西安市第五医院微官网同时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4日—2023年5月5日
2.报名地点:西安市第五医院行政楼四楼人事科
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029-84696449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暂无网报渠道)
请自行到西安市第五医院官网下载并如实填写附件1《西安市第五院编制外聘用人员报名表》,同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最高学历为非全日制教育的,需提供全日制学历)、学位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执业证、资格证、专科护士证书或与应聘岗位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交材料与实际不符或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及具体考试时间与地点将在西安市第五医院官网公布通知。同时请自行加入本次招聘QQ群:671114635,后续通知事项将会在QQ群通知。
(四)考试程序
1.开考比例:参加考试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之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
2.考试方式:包括笔试、面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面试:综合素质考核。
技能操作: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操作能力。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技能操作考核成绩×40%。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排名先后(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为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由西安市第五医院人事科负责通知进入体检的人员及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有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注意事项
1.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由西安市第五医院人事科通知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请参加考试人员保持通讯通畅。
2.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3.报名简历及所有证件复印件恕不退还,请自留备份。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5QHAOGYmzxcmfFG78LDb4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