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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江苏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长期招聘高层次人才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7 查看次数:173

    2023江苏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长期招聘高层次人才3人公告已发布,医药人才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事业单位卫生系统招聘信息,提供相关备考电子版资料和辅导课程。更多卫生人才招聘信息,可点击江苏卫生人才招聘栏目。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为加强崇川区区属医院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选拔高层次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1982年6月至2005年5月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放宽至1977年6月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放宽至1972年6月以后出生。

    5.具备拟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2)资格条件中所要求取得的资格证书截止时间为报名当月。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人员;

    (4)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每批次报名后6个月内,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5)每批次报名后6个月内,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报考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邮箱报名,符合上述条件并自愿报名的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以“邮件标题+附件”的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ccqwjwrs@163.com。

    邮件标题为应聘岗位序号+姓名。

    附件内容为:《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3,可下载,上传电子照片)、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证书及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2.报名时间: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有效期至2023年12月28日。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及初审情况启动考试程序。首次报名截止时间 2023年6月27日,第二次、第三次的报名应聘人员根据公布的招聘岗位和动态核减岗位情况进行报名,截止时间分别为9月27日、12月27日。应聘人员每次报名仅在此次报名起止时间内有效,如若错过此次资格复审等招聘活动,仍需应聘的,须在下次报名起止时间内,根据招聘岗位动态情况再次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招聘单位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并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栏目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

    应聘人员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到报名截止日,初审结果在一周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

    3.陈述申辩:如应聘人员对初审结果有异议,请向初审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岗位简介表》中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栏目获取。陈述申辩时间分别为每次开始报名时间至2023年6月28日、9月28日、12月28日的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分别为每次开始报名时间至2023年6月29日、9月29日、12月29日的16: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2.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资格复审、适岗评价和面试组成。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由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复审要求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栏目公告。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应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3.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报名登记表》、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背面注明姓名、出生年月)及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1)本人二代身份证;

    (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应聘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证书;反映本人工作经历(需提供社保缴纳记录、劳动合同、单位证明等)、工作能力、业务水平的材料;荣誉证书(非体育、艺术类);从业履历详细介绍资料,字数不少于300字;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4.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适岗评价资格。被取消适岗评价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现场领取《资格复审通过告知书》。

    • 发布时间:2023-06-07
    • 信息地区:其它   | 南通
    • 职位:心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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