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21 查看次数:98
2024年浙江杭州市萧山区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招聘编外人员20人公告已发布,医药人才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事业单位卫生系统招聘信息,提供相关备考电子版资料和辅导课程。更多卫生人才招聘信息,可点击浙江卫生人才招聘栏目。
因工作需要,杭州市萧山区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萧山区第一人民医院
药剂师:2名
1、本科及以上学历,药学专业;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
3、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整形外科医生:1名
1、硕士研究生学历,外科专业,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研究方向为整形外科;
3、适应整形外科住院医师工作,能快速到岗工作。
一站式工作人员:1名
1、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应届毕业生;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形象端正;
3、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熟练使用电脑。
120院前急救医生:3名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相关专业,具有医师资格证和执业医师证。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能适应高频次夜班工作,体能达到院前急救工作要求。
3、萧山户籍优先考虑。
120院前驾驶员:2名
1、具备C1驾照,具有3年以上驾龄,无重大交通违法记录;
2、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及以下;
3、身体健康,萧山户籍优先考虑;
4、吃苦耐劳,能适应高频次夜班,乐于助人,服从工作安排。
助理护士:2名
1、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应届毕业生;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萧山户籍优先;
3、身体健康,能适应高频次夜班工作模式,服从工作安排;
4、吃苦耐劳,形象端庄,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康复治疗师:1名
1、本科及以上学历,康复治疗学专业;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具有康复医学治疗技术资格证;
3、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有三甲医院相关工作经验者或盆底产后康复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EICU护工:2名
1、男性50周岁及以下,女性45周岁及以下;
2、初中及以上学历,身心健康,仪表端正;
3、有护工相关工作经验优先考虑,吃苦耐劳,能胜任夜班工作,乐于助人,服从工作安排。
门诊导医:1名
1、大专及以上学历,萧山户籍,护理专业,应届毕业生;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仪表端庄;
3、吃苦耐劳,乐于助人,服从工作安排。
放射科登记员:1名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仪表端庄;
2、大专以上学历,萧山户籍优先考虑;
3、吃苦耐劳,乐于助人,服从工作安排。
消毒供应中心工作人员:2名
1、年龄4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
2、乐于助人,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
(二)萧山区皮肤病医院
皮肤科医生:2名
1、硕士研究生学历,皮肤病与性病学专业,身体健康;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规培方向与报考岗位一致)。
二、薪资待遇
萧山区第一人民医院:药剂师、整形外科医生、一站式工作人员、120院前急救医生、120院前驾驶员、助理护士、康复治疗师岗位各项保险按政府规定执行,工资福利待遇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门诊导医、EICU护工、放射科登记员、消毒供应中心工作人员以第三方劳务派遣形式到医院相应岗位工作,录用后与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日常管理由医院相关科室进行。
萧山区皮肤病医院:皮肤科医生岗位各项保险按政府规定执行,工资福利待遇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
萧山区第一人民医院:符合条件者请于2024年8月22日—8月23日(上午8:00-11:30.下午13:15-17:00)至1号楼15楼组织人事科报名。联系方式:83807043、83807060.
报名时需提供资料:报名时请随带近期1寸免冠彩照一张,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120院前急救司机岗位需另外提供一份无重大交通违法证明。
萧山区皮肤病医院:符合条件者请于2024年8月23日,下午13:30-16:00至杭州市萧山区城厢街道乐园路58号三楼人事科报名。联系方式:82670991.
报名时需提供资料:报名时请随带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他所要求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资格审核及面试考察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核通过后参加面试,实际报名人数超过1:9的,需开设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9确定入围面试的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按规定时间(另行通知)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四)公示、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医院公告栏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录用,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以下情况取消录用资格,招聘单位酌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原则,依次确定递补对象予以补录。
1、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或试用期内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考察后不宜录用(放弃)的、体检不合格(放弃)的;
3、已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
文章来源:https://www.xiaoshan.gov.cn/art/2024/8/20/art_1229292682_591032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