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27 查看次数:69
2024浙江湖州市南浔区医疗卫生单位招聘编外人员34人公告已发布,医药人才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事业单位卫生系统招聘信息,提供相关备考电子版资料和辅导课程。更多卫生人才招聘信息,可点击浙江卫生人才招聘栏目。
一、相关情况简介
南浔区现下辖8个镇、2个街道、1个省级开发区,享有“国家生态区”“国家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区”“中国木地板之都”“中国湖笔之都”“中国淡水鱼之都”、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全国安全教育实验区”“第二届、第三届长三角最具投资价值县(市、区)”“省示范文明城区”“省平安县区”“省教育强区”“省科技强区”“省美丽乡村先进县区”,也是中国首个整体荣膺世界文化遗产的古镇。
南浔区位优势独特,位于江浙沪两省一市的交界处,地处沪杭苏都市圈的交汇点,处于长三角城市群的中心腹地,距上海、杭州、苏州等大城市均为100公里左右,构成1小时交通圈,随着沪苏湖高铁的建设开通,上海与南浔的时间距离将缩短至20分钟。
南浔区医疗资源丰富,有两家医疗集团,一家中医院,近年来我区加大医疗卫生事业投入,加快医疗资源共建共享和高效利用,为加速推进南浔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我们诚邀各位医学人才加盟南浔共创事业。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推出24个岗位,计划招聘34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学历、专业等要求详见《湖州市南浔区医疗卫生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自愿履行医疗卫生岗位职责,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年龄要求在18至35周岁(即1988年8月23日至2006年8月23日期间出生);
4.生源地和户籍不限;
5.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职业资格等证书(以发文或发证时间为准)须在报名开始日期前取得;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3日—9月10日16时。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不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下方“浔英招聘”二维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每人限报1个岗位。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他材料一同上传。报名者必须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照片需小于2M方能上传,咨询电话:0572-2990995)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报名开始后至2024年9月11日16:00。
2、资格审查期间,报考人员可登入报名系统查询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已报名人员可自公布取消招聘岗位之日起24小时(含)内申请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开考岗位,逾期未申请改报的,视作自动放弃。
(二)考核
考核具体形式另行通知。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核合格分数为60分,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核的,视为放弃本次应聘。
(三)体检、考察
1.按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本次应聘。
2.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最新考察办法执行
3.经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对拟录用人选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在单位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单位与聘用人员依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递补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办理报到前放弃聘用资格的,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的,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决定,可在相应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凡报名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对报考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相关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具体联系方式见下表:(附件)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南浔人力资源网(http://www.nanxun.gov.cn/hzgov/front/s645/)上公布,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均通过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监督举报电话:0572-3090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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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南浔区医疗卫生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信息表 具体联系方式表 文章来源:https://www.nanxun.gov.cn/hzgov/front/s645/rszp/20240823/i38212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