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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马鞍山市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2 查看次数:132

    2024安徽马鞍山市卫生健康信息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人公告已发布,医药人才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事业单位卫生系统招聘信息,提供相关备考电子版资料和辅导课程。更多卫生人才招聘信息,可点击安徽卫生人才招聘栏目。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大卫生健康信息化人才引进力度,全面提升我市医疗卫生信息服务能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马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暂行)》(马人社〔2011〕21号)规定及相关要求,2024年马鞍山市卫生健康信息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共1名,具体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见岗位计划(附件1)。

    1.岗位计划表中“45周岁及以下”为“1978年9月6日(含)以后出生”。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2.岗位计划表中“学历”界定:“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3.岗位计划表中“专业(代码)”主要依据教育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等设置;已明确为具体专业、二级学科的,相近、相关专业不得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自带括号的除外),应聘人员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应聘人员不得以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进行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公告。2024年8月30日在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jw.mas.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9月6日8:00至12日17:3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陆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jw.mas.gov.cn),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2024年马鞍山市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和个人手写签名《承诺书》(附件3),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后发送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邮箱(wsjrsk508@126.com)。邮件主题须为:报考信息中心+姓名+手机号码。报名材料需同时扫描成PDF格式,形成附件材料上传报名邮箱,具体内容如下: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2024年马鞍山市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

    (4)个人手写签名《承诺书》(附件3);

    (5)近期免冠彩色一寸证件照(电子版);

    (6)其他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

    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逾期不再补报。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9月13-14日;

    报名结束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应聘者提交材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重点审查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及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是否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三)考试

    1.考试方式为笔试加专业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时间为1个半小时(9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不指定任何辅导机构及教材。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成绩低于60分(不含)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依据合格分数线内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在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存在违纪情况或缺考的,不得入围专业面试。

    (2)专业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时间为每人15分钟,满分为100分。设立面试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成绩的计算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将其余考官的评分相加后加以平均,计算出的考生得分即为其面试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宣布。专业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成绩低于60分(不含)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参加综合面试的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若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现场加试一题面试题的方法确定。

    2.时间、地点。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3.最终成绩

    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面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时,若最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进入体检、考察程序;最终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采取加试一场面试的方法确定,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最终成绩在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直至该岗位不再有递补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原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五、聘用待遇

    (一)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现行规定执行。

    (二)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55-2366548(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

    监督电话:0555-2366507(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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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3

    文章来源:https://wjw.mas.gov.cn/xxfb/tzgg/20054501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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