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12 查看次数:179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审批同意,校医院拟公开招聘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公共卫生事业;
2.乐于奉献,服务意识强,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能够全面履行公共卫生岗位的各项工作职责;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或以上学历,公共卫生专业;
4.取得公共卫生执业医师证,具有本专业3年以上工作经历;
5.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3年6月30日)。
二、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6月30日);
2、资格审查;
3、面试。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材料:
①个人简历电子版;
②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③各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的扫描件;
④专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2. 报名方式:请将以上报名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版发送到邮箱xalgdxyy@163.com。
联系人:郭洁、汤慧,联系电话:029-61123568
四、资格审查(7月7日之前)
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报名材料及资格进行初审。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不低于1:3。若未达到比例要求,招聘计划予以核减或取消。
五、综合考察
校医院招聘工作小组,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综合考察,综合考察采取面试和试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六、体检与资格复审
根据综合考评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招录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如有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若另有成绩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按照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参加体检。由人事处对拟录用人员的资格进行复审。
七、结果公示与签约
人事处审批后,将招聘结果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经查失实,不影响录用的,人事处通知拟聘人员办理录用签约手续。
八、管理方式及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身份为流动编制,工资、福利待遇及人员管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统一管理。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M9th0PltsP_EfC2IbZVaW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