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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3 查看次数:26

    2024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招聘公告(28人)已发布,医药人才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事业单位卫生系统招聘信息,提供相关备考电子版资料和辅导课程。更多卫生人才招聘信息,可点击陕西卫生人才招聘栏目。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发展需要,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才政策

    高层次人才、各专业学(专)科带头人、优秀博士、确有专长人才按照《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文件精神,按照不同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实行“一事一议,一人一策”,并签订个性化协议;

    博士提供安家费、科研启动金、博士津贴、住房补助、购房津贴等共计70万元/人。

    二、招聘名额

    专业技术岗位:博士研究生28人。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质和道德修养,热爱医疗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高层次人才可按照《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文件精神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服务期截止时间应在2024年12月31日(含)之前;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7日后开始报名,截止2024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

    【腾讯文档】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度自主招聘报名表:

    https://docs.qq.com/form/page/DQlZsS2phSlpmdHRz

    请将相关证件资料以PDF文件附件形式上传至报名表,要求所有证件材料必须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内容排列顺序为:

    ①身份证

    ②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

    ③最高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第一学历毕业证、学位证

    ⑤第一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⑥岗位所需资格证

    ⑦医师规培证(岗位无特定要求的不上传)

    ⑧个人简历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考核

    对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不设笔试环节,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察,满分100分,面试主要由学术素质评估(主要采取学习工作经历介绍和科研成绩介绍等方式)、职业能力测评(主要采取试讲、讲课等方式)和综合素质测评等内容组成,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者,不予录用。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不得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和病史,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体检合格者,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影响招聘结果及应聘人员自愿放弃应聘岗位的,可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含招聘岗位、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同其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对于隐瞒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严重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7COxJTKL4SwaKszlMc1HAA

    • 发布时间:2024-09-13
    • 信息地区:陕西  
    • 职位:心理 | 中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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