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20 查看次数:131
一、医院简介
贵港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创建于1958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医院、国家级爱婴医院,是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及附属瑞康医院等省级重点学科联盟单位;广西医师协会理事单位,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联盟共建副会长单位,为贵港市医学影像远程诊断、贵港市中医药适宜技术专科联盟、贵港市骨伤科联盟牵头单位。
医院开放床位387张,开设有骨科、内科、外科、妇科、产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筋伤医学康复科、五官科、治未病科、门诊等17个临床科室、5个医技科室、1个体检中心及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北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小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中骨伤科是国家级重点专科协作单位、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培育单位、省级重点专科,妇产科是市级重点专科。医院拥有强大的医疗技术团队,目前全院在职职工813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80人,其中高级职称138人。主要配备设备有核磁共振、64排和16排螺旋CT、数字化摄影系统(DR)、关节镜系统、骨科显微系统、腰椎间盘镜/椎间孔镜系统、纤支镜系统、消化内镜系统、钬激光碎石系统、大型高压氧治疗舱等先进设备。目前医院已进行整体搬迁项目建设工作。
【开工建设的医院整体搬迁项目】
1.项目地址:贵港市郁林路与和平路交汇处东北角。
2.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设置床位798张,可开放床位1500张,建设门急诊住院综合楼、高压氧舱、制剂楼、后勤中心、附属用房,以及一些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10.5亿元。
3.项目进度:2022年6月开工建设,预计2026年完工。
【项目建设效果图】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遵守医院的相关制度。
(二)岗位条件
1.沟通能力强,有团队合作精神;
2.具备工作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职称和技能条件,能够独立承担岗位工作;
3.医师岗位须取得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完成住培时间及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时间须在2024年8月前(其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必须在入职前或2024年度国家组织的首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取得,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除外)。未按期取得者医院有权解除与其签订的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
4.应聘医师岗位的往届生要求有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工作经历;执业注册范围与科室岗位相适应;
5.招聘岗位中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者、医学类副高及以上职称者优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有违法违纪行为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
2.在各级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人才需求信息
(一)学科带头人(此类人员招聘信息长期有效,应聘者可直接电话咨询0775-4237800)
1.招聘人数:若干名
2.条件要求:
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博士学位者优先),男性年龄不超55岁,女性年龄不超50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有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工作并担任科室主任(或副主任)3年及以上经历;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专业理论功底扎实,业务技术精湛,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及医、教、研能力。
(二)学科骨干(此类人员招聘信息长期有效,应聘者可直接电话咨询0775-4237800)
1.招聘人数:若干名
2.条件要求:
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者优先),男性年龄不超50岁,女性年龄不超45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专业理论功底扎实,业务技术过硬,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有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工作10年及以上经历,并有三级甲等医院进修6个月及以上经历;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三)临床业务骨干(此类人员招聘信息长期有效,应聘者可直接电话咨询0775-4237800)
1.招聘人数:若干名
2.条件要求: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部分紧缺专业可放宽至本科学历),年龄不超35岁;专业理论功底扎实,业务技术过硬,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有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工作5年及以上经历,并有三级甲等医院进修6个月及以上经历。
(四)福利待遇:
1.工资待遇参照国家现行工资标准执行,实行同工同酬,缴纳五险一金;
2.如符合贵港市和医院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政策的,按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待遇:
(1)免租入住人才公寓,免租入住期限为5年;
(2)一次性购房补贴不低于6万元;
(3)按政策享受综合性奖励、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待遇、专项医疗保健、协助解决配偶就业及子女入学等待遇;
(4)符合医院人才引进政策者给予安家费10-30万元(学科带头人)、10-15万元(学科骨干)、3-5万元(临床业务骨干);
(5)按政策安排科研经费,或通过有关项目经费支持渠道给予项目经费,以本院为项目承担单位申请获得国家、省部、厅市级资助的科研项目,医院按上级下拨科研经费额给予1:1配套经费。
(五)、两个同等对待
1.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2.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四、岗位需求信息表
序号 | 科室 | 岗位 | 计划 人数 | 资格条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