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14 查看次数:185
2023浙江衢州市急救中心招聘编外人员1人公告已发布,医药人才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事业单位卫生系统招聘信息,提供相关备考电子版资料和辅导课程。更多卫生人才招聘信息,可点击浙江卫生人才招聘栏目。
衢州市急救中心因工作需要,根据《衢州市市级机关事业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衢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指导意见》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院前急救调度岗位1名(劳务派遣形式)。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身心健康,吃苦耐劳、踏实肯干、服从管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四)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6月25日(含6月25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相应条件,详见《2023年衢州市急救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衢州市急救中心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25日止。
2.报名地点:此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各考生将报名所需材料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发送至招聘邮箱:450884735@qq.com。
3.报名材料:
(1)《2023年衢州市急救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扫描件,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扫描件,要求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二)资格审查
1.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审核合格的以邮件方式发送审核合格通知及参加面试、技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聘按不低于1:3比例开考,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开考比例,招聘岗位将核减。报名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2.因考生个人原因(报名表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等各类情况)造成相应后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素质、技能操作熟练程度和岗位匹配度等。面试和技能测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报考人员须按面试及技能测试通知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相应的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考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
(四)体检及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占60%,技能测试成绩占40%合成总分,即总分=面试成绩*60%+技能测试成绩*40%。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第一名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遇再相等的可进行加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为不合格的,该岗位可依次递补。
考察参考公务员考察有关规定和操作程序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报考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或在考察阶段本人放弃聘用资格的,该岗位可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并报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拟录用人选在“衢州市政府门户网站 市卫健委”网站公示3日。
(六)录用
1.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衢州市急救中心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在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1)入职前后提供虚假信息的;(2)无法完成招聘单位分配的工作任务或工作指标的;(3)存在竞业限制规定的;(4)违反法律法规、单位规定等行为的;(5)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应解聘的其他情形。
3.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四、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整个招聘过程中,要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的现象。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过程所有信息均在“衢州市政府门户网站 市卫健委”网站进行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报考期间报考人员须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监督电话:0570-3081059。
3.本次招聘工作具体咨询电话:0570-3088510,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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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qz.gov.cn/art/2023/6/13/art_1229461220_590313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