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14 查看次数:354
2023浙江嘉兴市海盐县定向培养基层卫生人才招生(招聘)34人公告已发布,医药人才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事业单位卫生系统招聘信息,提供相关备考电子版资料和辅导课程。更多卫生人才招聘信息,可点击浙江卫生人才招聘栏目。
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发改委办公室、教育厅办公室、人力社保厅办公室、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卫办〔2023〕11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2023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招生(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对象
2023年报考普通高校,立志从事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事业的海盐户籍考生,通过填报普通类提前志愿录取,体检合格,并与海盐县卫生健康局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
二、承办院校及招生(招聘)计划
海盐县2023年定向培养基层卫生人才分别委托6所医学院校承担,招生数量共34名(本科层次26名、大专层次8名)。
1.湖州师范学院,学校代码0223,海盐县定向培养招生12名,其中本科层次临床医学7名,选考科目化学且生物(两门科目均需选考方可报考),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一段线;大专层次临床医学5名,选考科目物理或化学或生物(三门科目任选一门即可报考),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二段线。
2.浙江中医药大学,学校代码0312,海盐县定向培养招生6名,其中本科层次中医学4名,选考科目化学或生物(两门科目任选一门即可报考),本科层次儿科学2名,选考科目化学且生物(两门科目均需选考方可报考),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3.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学校代码0299,海盐县定向培养招生4名,其中本科层次中医学4名,选考科目物理或化学或生物(三门科目任选一门即可报考),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一段线。
4.嘉兴学院,学校代码0217,海盐县定向培养招生2名,其中本科层次麻醉学2名,选考科目化学且生物(两门科目均需选考方可报考),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一段线。
5.杭州医学院,学校代码0036,海盐县定向培养7名,其中本科层次预防医学3名,选考科目物理或化学或生物(三门科目任选一门即可报考),本科层次医学影像学3名,选考科目物理且生物(两门科目均需选考方可报考),本科层次精神医学1名,选考科目化学且生物(两门科目均需选考方可报考),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一段线。
6.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0071,海盐县定向培养3名,其中大专层次针灸推拿3名,选考科目生物或历史或技术(三门科目任选一门即可报考),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二段线。
三、招录与招聘
我县2023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招生工作实行招生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并轨进行。按照“先填志愿,择优选拔、后签协议”的原则,按考生户籍以县(市、区)为单位实施定向招生。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1、预报名。凡意向就读本、专科层次定向培养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打印的高考成绩单,于6月27日到县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地址:武原街道枣园西路368号,县教育局八楼)预报名(最终均以网上填报志愿为准)
2、填报志愿。符合条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此类定向招生相关院校专业,否则志愿无效。
填报本科层次专业的考生,须于6月29日至30日8:30~17:30及时将湖州师范学院临床医学(基层卫生人才定向)专业填报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志愿的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浙江中医药大学、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中医学(基层卫生人才定向)专业填报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志愿的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浙江中医药大学儿科学(基层卫生人才定向)专业填报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志愿的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杭州医学院预防医学(基层卫生人才定向)专业填报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志愿的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杭州医学院医学影像学(基层卫生人才定向)专业填报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志愿的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杭州医学院精神医学(基层卫生人才定向)专业填报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志愿的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嘉兴学院麻醉学(基层卫生人才定向)专业填报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志愿的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
填报专科层次专业的考生,须于6月29日至30日8:30~17:30及时将湖州师范学院临床医学(基层卫生人才定向)专业填报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志愿的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衢州职业技术学院针灸推拿(基层卫生人才定向)专业填报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志愿的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
3、划取上线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各县(市、区)招生计划1:1.2比例,将上线考生提供给各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再将相应名单分发至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
4、体检。县卫生健康局根据各招生院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根据《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医学类专业不招收色觉异常(色弱或色盲)的考生,色弱或色盲考生请勿报考。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5、公示。对体检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海盐人事人才网”和“海盐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示3天。
6、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卫生健康局商县人力社保局后,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和个人信用承诺。符合条件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于规定时间内到县卫生健康局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和个人信用承诺。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7、录取。省教育考试院在已与县卫生健康局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的考生中按照招生政策投档、录取,被录取者由录取学校发送录取通知书。未录取者不影响普通类正常录取。
四、费用补助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的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按本科生每人4.6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专科生每人2.6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具体按《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书》执行。
五、就业与待遇
凡被录取的我县定向培养学生,毕业后按照签订的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县卫生健康局根据统一分配的原则,本科层次调配到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专科层次调配到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工作。由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服务期在取得执业资格后不得少于五年,服务期限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时间,具体事项在定向培养就业协议、聘用合同中约定。定向培养生若毕业后不回海盐县工作或不服从分配及不满服务年限的,应按协议承担有关违约责任。
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联系电话:86022673,86865106;
县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联系电话:86027060,86020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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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haiyan.gov.cn/art/2023/6/14/art_1229437117_594190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