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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渭南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5 查看次数:7

    2024渭南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公告(18人)已发布,医药人才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事业单位卫生系统招聘信息,提供相关备考电子版资料和辅导课程。更多卫生人才招聘信息,可点击陕西卫生人才招聘栏目。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村卫生室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关于印发渭南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渭卫健发〔2024〕114号)等有关规定要求,现面向社会招聘18名医疗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2024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含2022年、2023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2、符合以下有关政策规定,按2024年应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也可报考,其中包括:

    (1)以普通医学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

    (2)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仍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内的除外);

    (3)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4年培训合格的。

    (二)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4日(含)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愿意长期扎根农村为农村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作贡献。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专业及学历要求:具有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

    2.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执行期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用人单位开除公职、辞退的人员;

    4.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6.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7.已招录为“特岗全科医生”且正在服务期内的人员;

    8.失信被执行人;

    9.“定向免费医学生”等已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未满的;

    10.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11.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weinan.gov.cn/)、渭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s://wsjsj.weinan.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填写《渭南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报名登记审查表》。应聘人员提交有关材料,资审人员进行逐一核验无误后在登记审查表处签字并加盖资审合格印章。审查合格人员凭加盖合格印章的审查表参加后续考试。本次报考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考试费用。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渭南光明大酒店(应聘人员到达酒店一楼大厅,根据引导指示牌到指定房间进行现场报名 )

    报名所须资料:

    1.现场报名时须提供《渭南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报名登记审查表》、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等材料。(以上材料1式2份)

    2.考生为“三支一扶”等人员的,须同时提供县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证明或期满服务证书;

    3.考生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须同时提供退伍证或退出现役登记表等;

    4.参加规范化培训且合格的人员,须同时提供合格相关证明;

    5.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须同时提供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明。

    (三)考试

    考试方式采取面试方式组织实施。考试工作由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渭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考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统一组织体检,原则上安排在市级三级医院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考察突出德才素质,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进行考察。

    考察合格后,按照面试成绩高低(不低于60分),由应聘人员按照报考区县依次进行选岗并签字确认。

    (五)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渭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纳入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管理。乡镇卫生院(不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派至下设或一体化管理的公办村卫生室(不含社区卫生服务站),在村卫生室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入职后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如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则解除聘用合同。

    三、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有关政策及未尽事项由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渭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要进一步追究责任。

    4、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确保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联系方式:渭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咨询电话:0913—2931835

    附件:陕西医疗卫生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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