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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港保税区2024年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遣制工作人员补充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5 查看次数:106

    一、招聘单位简介

    1.天津空港经济区湖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天津空港经济区湖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下属的公益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成立于2010年,2023年迁入新址,位于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中环东路与东五道交口拢翠广场11号楼,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下设2个卫生服务站,承担保税区空港区域、海港区域居民及企业员工的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中心设有全科、中医科、计划免疫科、儿保科、妇保科、公共卫生科、检验科、放射科等科室,配备DR影像诊断、超声诊断系统、医用除颤仪、血细胞分析仪、尿液分析仪、生化分析仪等多项医疗设备。

    2.天津港保税区临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津港保税区临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下属的公益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成立于2021年,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金沙江道191号,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承担保税区临港区域居民及企业员工的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中心设有全科医学科、公共卫生科、预防保健科、健康查体中心、中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科室,配备DR、彩色超声多普勒等多项医疗设备。

    二、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补招天津空港经济区湖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遣制工作人员2024年计划招聘3个岗位共计6人;天津港保税区临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遣制工作人员2024年计划招聘5个岗位共计8人。(各招聘岗位工作所在地、所需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见附表)

    三、招聘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除应符合各岗位招聘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3、为人正直,品行端正,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其他法律规定不得招考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5)失信联合惩戒人员中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6)有精神病史的人员;(7)现役军人;

    (8)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在本中心以往招聘中被录用,但因个人原因未能实际报到或辞职、辞退的;

    (10)严格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回避制度。近亲属关系包括以下范围:①夫妻关系;②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④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原为事业编制的在职工作人员需自愿放弃原有事业编制才能参加应聘,两个中心不负责对其原有工作年限等进行经济补偿。

    四、招聘信息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04日。公告发布平台:分别在天津自贸区人才网(http://www.zimaohr.com/)、天保人力资源公司公众号(tianbaorenli)、天津自贸区人才网微信公众号(zimaohr)天保人才招聘服务中心(http://tbhr.pzhl.net/)

    五、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

    报名者登录http://tbhr.pzhl.net/天保人才招聘服务中心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05日9:00开始至2024年11月18日16:30结束。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每人限报一岗,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名表填写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以不合格处理。

    3、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1月05日9:00至2024年11月19日16:30结束。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如未通过审核,须及时修改并在网站开放时间内进行提交。因个人疏忽未在报名网站开放时间提交报名信息的应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改报,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缴费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2024年11月19日09:00至16:30结束。

    4、资格审查通过后,即可缴纳笔试考务费。笔试缴费时间:2024年11月06日9:00至2024年11月20日16:30结束,考生可在此期间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本次招聘,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办理缴费手续,视为无效报名且自动放弃招聘下一环节资格。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及低保证原件、复印件于现场办理,办理联系电话:022-88954266。减免手续办理时间:2024年11月20日13:00至16:00。

    (二)笔试、资格复审及面试

    1、笔试笔试考试时间为:2024年11月23日9:00-11:30《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4年11月21日9:00-2024年11月22日16:00。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为应聘岗位应知应会专业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实际得分按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

    2、资格复审

    2024年11月29日9:00至11月29日16:00,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报名网址上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出现进入面试人选空缺时,从报考本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1份(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打印);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两面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纸质版。未毕业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纸质版;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港澳台学历人员提供《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岗位要求中需提供的各类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人员现场按照招聘条件对进入面试人员的相关证件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提交的证件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3、面试

    面试安排及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在天保人才招聘服务中心网上(http://tbhr.pzhl.net/)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入围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医疗、医技人员和行政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护理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各占面试成绩的50%分值)。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达不到合格线60分者不予录用,应聘人员当场确认面试成绩。

    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一位小数,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有关安排将在报名网站上另行发布。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将通过报名网站以公告的形式另行通知。体检在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检者可申请补检一次。如存在未能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人员,视为体检未通过,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在规定时限内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四)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主要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在规定时限内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在天保人才招聘服务中心(http://tbhr.pzhl.net/)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报到和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须按照招聘单位要求办理报到手续

    文章来源:https://www.zimaohr.com/announcement/id_2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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