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4 查看次数:54
2024江苏连云港市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村卫生室定向招聘农村医学专业订单定向免费培养毕业生38人公告已发布,医药人才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事业单位卫生系统招聘信息,提供相关备考电子版资料和辅导课程。更多卫生人才招聘信息,可点击江苏卫生人才招聘栏目。
为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我县村卫生室人员结构,参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基层人才队伍建设计划(2018-2024)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27号)等文件精神,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面向灌南县2024年农村医学专业订单定向免费培养毕业生定向招聘劳动合同制乡村医生3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灌南县2024年农村医学专业订单定向免费培养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村卫生室定向招聘2024年农村医学专业订单定向免费培养毕业生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uannan.gov.cn/)查询、下载。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五)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资格条件由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六)列入连云港市农村医学专业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定向招生计划,已按规定与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签订《订单培养农村医学学生定向就业协议书》。
四、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纳入灌南县乡镇卫生院合同制管理,由相应乡镇卫生院分配至辖区内村卫生室,薪酬待遇按乡镇卫生院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薪酬待遇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五、报名事项
报名和资格审核由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方式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请应聘人员携带报名材料至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教育科(灌南县集中办公区卫健委大楼406室)报名。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政策咨询电话:0518-83696933。
(三)报名材料
1.《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关于村卫生室定向招聘2024年农村医学专业订单定向免费培养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1份,如实填写,正反面打印。
2.近期同底版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订单培养农村医学学生定向就业协议书》、户口本、毕业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3-4项现场审核后原件即退还应聘人员。
(四)资格审核
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并完成缴费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考试。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被取消考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审核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五)报名费用
本次定向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灌南县泰州北路行政集中办公区406室)办理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表》信息,正反面打印。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3.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报名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有关考试的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信工具畅通,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6.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由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7.农村医学专业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毕业后未按协议规定时间报名、未参加本次定向招聘考试,均视为违约,根据《订单培养农村医学学生定向就业协议书》规定,违约的农村医学专业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须按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六、考试
本次定向招聘采用学业成绩和笔试相结合的形式,由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实施。
(一)学业成绩计算方法
学业成绩以考生在校期间各门必修课学习成绩加权平均计算,即将考生所学各门必修课的成绩,分别乘以该课程学分,累计加总,再除以累计相加的各门必修课的学分,得出成绩的加权平均分。考生在校学习过程中,有补考课程的,每门课程每补考一次扣学业成绩2分。计算公式为:学业成绩=(A门成绩×A门学分+B门成绩×B门学分+…)÷(A门学分+B门学分+…)-(补考次数×2)。学业成绩总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医学基础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满分100分,不设及格线。
3.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注意事项:(1)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2)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总成绩=学业成绩×30%+笔试成绩×70%。
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学业成绩、笔试成绩、总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七、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察工作由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参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由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八、公示
根据总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及排名等。
九、聘用
(一)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如遇同分,同分人员现场抽签决定选岗顺序),在招聘岗位范围内进行公开、自主选岗,选岗表将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布。参加选岗人员需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在规定时间参加选岗。选岗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
选岗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三)根据《关于委托培养农村医学专业学生(定单班)的请示》(灌卫〔2017〕160号)规定,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工作不少于5年。如有违约,须按《订单培养农村医学学生定向就业协议书》违约责任执行,并将有关情况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和诚信档案。
(四)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不参加选岗或未按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到定向服务单位工作,视为自动放弃,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十、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监督和举报
灌南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对本次定向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3696905。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本次定向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3968833。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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