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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云南曲靖市宣威市卫生健康局招聘编制外人员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0 查看次数:262

    2023云南曲靖市宣威市卫生健康局招聘编制外人员5人公告已发布,医药人才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事业单位卫生系统招聘信息,提供相关备考电子版资料和辅导课程。更多卫生人才招聘信息,可点击云南卫生人才招聘栏目。

    根据《中共宣威市委组织部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的通知》(宣办发〔2014〕65号)和《中共宣威市委组织部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外聘用人员业务办理程序的通知》(宣办发〔2016〕68号)文件精神,宣威市卫生健康局结合医疗卫生管理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招聘岗位

    合同制卫生管理辅助人员5名。

    (二)岗位职责

    服从宣威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管理,负责开展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医疗和采供血相关信息报告、传染病疫情管理信息报告、母婴保健相关信息报告,放射防护、学校托育机构、供水单位和用人单位,以及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巡查信息报告管理,完成宣威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至2005年7月1日期间出生);

    3.具有国民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5.自愿从事所报岗位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6.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曾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人员;

    5.曾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被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7.录用时未取得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

    8.试用期内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现役军人;

    10.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编制外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医学、法律专业的报考人员和退役军人、英雄模范人物、社会优秀人士、军烈属、独生子女、少数民族。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xw.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招聘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和公告均通过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开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因查看其他渠道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报名程序及要求

    报名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要认真阅读公告,符合报名条件,且个人职业规划满足服务年限规定的方可报名,不按照本次招聘公告提供报名材料的人员不能进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由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所持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12日至7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7月14日下午17:30。报名地点:宣威市卫生健康局四楼405室,咨询电话0874—7207138。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宣威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1);

    (2)本人近期1寸彩色照片(2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3)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查原件收复印件,下同);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主页与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5)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从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各1份;

    (6)属复退军人的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7)属英雄模范人物、社会优秀人士、军烈属的还需提供相应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属独生子女的还需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9)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

    (10)未就(过)业保证书(附件3)

    对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报名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4.招聘计划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放宽开考比例。

    5.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不符合本次招聘公告所列条件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主要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卫生法律法规,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采取闭卷纸笔作答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入场。

    (3)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布。

    2.面试

    (1)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组建面试组,根据报考人员所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拟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并进入面试。若出现报考人员放弃或不符合招聘条件情形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无递补人员或报考人员临时放弃面试资格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开展面试。面试期间,面试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人员空缺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面试正常进行。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主要测试适应岗位要求的认知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仪容仪表等。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 发布时间:2023-06-20
    • 信息地区:云南   | 曲靖
    • 职位:行政 | 心理 | 放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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