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3 查看次数:5
包头市蒙医中医医院始建于1951年,内蒙古自治区西部最大的一所以中蒙医为主体,中、蒙、西医相互融合发展,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民族医“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国家中医“住培”基地,自治区蒙医住培协同基地。
医院分东河院和滨河院两个院址,总占地面积7.2万平米,目前建筑面积4.2万平米。全院开放床位704张,现有职工1061人,院内共有30个临床科室、24个护理单元、10个医技科室。拥有各级重点学(专)科22个,其中,国家级重点专科4个,自治区临床重点学科1个,自治区临床重点专科2个,自治区特色优势专科5个,包头市中医(蒙医)特色优势重点专科10个。
一、引才岗位
本次计划引进事业编制人员12人,具体情况详见附件《包头市蒙医中医医院2024年秋季赴外招才引智岗位表》。
二、引才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心强,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 1989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取得全日制博士学位人员不超过45周岁(1979 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
5.学历、学位条件:专业、学历、学位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见《岗位表》;
6.不接受以第二学位报考,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应届毕业生须在 2025年9月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以及民办高校毕业生。
3.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时间及材料
本次招才引智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及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网址: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www.bfrsks.com/btmyzyyy)
2.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3日09:00--2024年11月19日17:00。
3.报名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
(3)近期更新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含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
(4)留学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
(5)应届毕业生报名需提供材料,一般为成绩单、在读证明、学生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
(6)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合格成绩单或规培基地出具的证明;
(7)具有医师资格证;
(8)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属于包头市外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合同人员,需出具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意见,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
(9)请将所有材料汇总成1份PDF格式文件后上传附件,大小不超过2M,否则,可不予审查通过。
4.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才引智考试报名公告,仔细鉴别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如实填写信息,由报名审核单位登录报名系统对报名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因填报信息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承担。
四、网上报名
1.登录网站,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登录网站-按要求上传照片。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考生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2.注册成功后登录,进入报名环节,考生请务必认真阅读《公告》,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考生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考试及上岗资格。
3.考生点击“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未通过审核”的,可根据提示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无法再修改。
4.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5.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面试的,责任自负。
6.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按准考证通知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7.考生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考期间保持通畅。
8.考生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1)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
(2)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五、资格复审
由医院及第三方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2024.11.20 08:00 -11.21 17:00提供《包头市蒙医中医医院人才引进报名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线上资格复审。资格审查结果将现场告知。报考比例低于 3:1(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该岗位拟引进人数)的岗位,需核减或取消。经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需低于开考比例进入面试环节的岗位,部分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可降低比例至 2:1。
六、准考证打印
2024年11月22日08:00后,登陆报名网站下载面试准考证,自行打印。
七、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11月23日08:30-18:00,考生务必于8:00前入场,8:00关闭入场通道,迟到的考生取消入场考试资格。
2.面试地点:包头市青山区青创路新装备园区管委会大楼5楼。
3.面试以线下现场的形式组织实施。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不足2:1比例要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该岗位拟引进人数)的岗位,经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最低分数线为65分(含)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4.面试采取汉语结构化方式,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个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最终录取按照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一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面试全程录像、永久保存以备查。面试成绩在医院网站和报名网站公示。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顺序按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选。
5.面试着装要求:
(1)上装着白色短袖商务衬衫,衣服面料不能太透亮,着装应整洁得体,不得奇装异服;
(2)下装着黑色西服长裤,不得过于休闲;
(3)应聘人员需穿黑色平底鞋,鞋子不得有任何配饰;
(4)女士长发需扎起,妆容自然,妆发不得过于张扬,不得佩戴任何首饰及带有明显标志性饰品;
(5)如因不符合要求导致取消面试成绩则由个人承担。
八、体检及考察
( 一 )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 等规定和要求进行。对于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成立考察组,考察组成员不少于2 人。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引进人才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 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采取审核人事档案、实地走访、电话察访、函调查询、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对考察情况形成书面报告。
因考察中途放弃、体检未参加或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不得低于最低成绩,成绩并列的加试),考察和体检环节只递补1次。
(三)会议研究和公示:综合面试成绩以及体检、考察结果,由医院向市卫健委报送拟引进人才的报告,并在医院及市卫健委网站、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医院向市卫健委报送公示期满的报告,经市卫健委党组会议集体研究确定引进人选名单。
(四 )办理聘用:市卫健委党组向中共包头市委员会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包头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相关部门办理人事编制手续。
九、面试纪律要求
参加面试考生要严格按照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十、其他事宜
1.引进人才待遇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进行确定。
2.引进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满后纳入常态化管理。服务期内不得以辞职再引进的方式,引进至市内其他事业单位。服务期内除组织调整外,原则上不允许调动、借调、提前离岗到市内其他事业单位。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服务期的,解除聘用合同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3.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引进人才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才,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 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报名咨询电话:15947228673 14794820959
5.技术支持电话:0471-5186945
6.监督电话:0472-4114081
附件:
内蒙古医疗卫生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