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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丽江市人民医院(丽江市传染病医院) 2024年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9 查看次数:8

    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我院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面向社会,从就业困难人员中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公益性岗位2人,主要从事行政辅助岗位工作。

    二、招聘范围、对象、条件及资格审查

    (一)招聘范围:应聘人员须为丽江市户籍。

    (二)招聘对象: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失业且已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开展3次以上一般性就业援助服务后,非个人原因无法上岗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包括以下7类:

    1、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以《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的时间为准);

    6、离校一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的时间为准);

    7、被征地农民。

    (三)招聘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3.须具有相应岗位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2月2日,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丽江市人民医院门诊7楼组织人事部(古城区福慧路526号),联系电话:0888-5116184。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需本人到现场报名,并携带以下报名材料:

    (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户主页、本人页);

    (2)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同页);

    (3)《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丽江市公益性岗位报名表》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2.原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再报名应聘此次公益性岗位。

    四、资格审查

    符合上述范围、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资格审核和认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后,方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内容包括:是否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并接受一般性就业援助3次以上;失业期间是否有单位缴纳记录;是否有重复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情况;是否正在享受其他就业创业政策等。由资格审查的负责人员在《丽江市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上签署意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能进入面试。

    五、面试、体检

    (一)由医院统一对报名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通过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丽江市人民医院健康体检管理中心进行,对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导致岗位空缺时,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

    六、公示、聘用

    经过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公示录用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七、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3000元/月,按要求购买五险,个人部分由个人交纳。聘用合同自确定用工之日起签订,一年一签,满三年后按规定退出公益性岗位。合同期间按单位相关规定参加考核。

    八、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由丽江市人民医院纪委进行全程监督。本次招聘若无人报名或招聘岗位未满,医院将适当调整招聘条件和时间,直至招聘到位为止。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丽江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888-5116184(丽江市人民医院、丽江市传染病医院)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888-5129006(丽江市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审计室)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TGvHy8mwEFDqjbSW5dPsDw

    • 发布时间:2024-11-19
    • 信息地区:云南   | 丽江
    • 职位:行政 | 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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