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1 查看次数:13
临洮县红旗乡卫生院位于乡政府所在地红咀村,服务全乡人口约1.2万余人,占地面积2474.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10.72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1208.2平方米。我乡现有医疗机构12个,其中乡镇卫生院1所,村卫生室11所,主要负责辖区居民公共卫生服务及满足基本医疗需求。现有职工23人(临聘7人),卫生院服务功能比较完善,科室设置齐全。开设全科诊室、慢病门诊、 内儿科、妇科、中医科、急诊急救室、发热门诊、数字化接种门诊、中西药房、化验室、彩色B超、心电图室、护理部、医保办、医管科、公卫科、党政办公室等,主要设备有彩超机、心电图机、尿液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液分析仪、肺功能仪、24小时动态心电图及DR等医疗设备,实际开放床位12张。
现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影像1名,临床2名,其他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1名,工资待遇面议,有残疾证者优先录用。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未参加过非法组织。
2.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吃苦耐劳,热爱受聘岗位的工作,服从院方管理及岗位分配,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较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专业要求:医学类等符合岗位需求的对应专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截止公告发布日,未取得相应学历、相关证件或不具备相关招聘条件的。
2.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4.提供虚假证件及资料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咨询电话:0932—2761051
报名地址:临洮县红旗乡卫生院
截止日期:2024年11月30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AL5xiJR594eWEEiFikrEj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