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2 查看次数:4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提升工作水平,促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健康、有序、规范交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富宁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流)动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面向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其中富宁县人民医院财务岗面向全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调18名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县城区卫生健康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公开考调的对象及岗位
(一)考调对象:
富宁县各乡(镇)卫生院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新华镇卫生院除外);
富宁县人民医院财务岗面向全县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招考。
(二)考调岗位:
具体岗位、人数、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详见《2024
年富宁县卫生健康局城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公开考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5.在县内各乡(镇)卫生院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作满5年即2019年11月及以前参加工作;富宁县人民医院财务岗为有满5年(即2019年11月及以前参加工作)乡镇(新华镇除外)工作经历的县内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笔试成绩加分条件
1.年度考核:近3年(即2021、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获1次及以上优秀等次加0.5分;
2.表彰奖励:获县委、县政府表彰1次加0.5分,获州委、州政府表彰1次加1分,获省委、省政府表彰1次加2分,获党中央、国务院表彰1次加3分。同一工作项目同时获各级表彰的,取最高表彰分值加分(以各级表彰文件、证书为准)。
3.任职奖励:近5年担任卫生院院长(含任职经历)加1分,卫生院副院长(含任职经历)加0.5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一次考核不合格、不参加考核、不定等次的(2021年—2023年);
2.工作时间不满5年的;
3.有违法违规受处罚、处分的或正在立案调查的。
四、公开考调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考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本次岗位考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符合本公告报名条件及岗位要求的报名人员按以下几点提交材料:
1.由报考者本人如实填写《富宁县2024年城区卫生健康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经本人及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名同意、单位盖章后,原件扫描为PDF格式。
2.如实填写《富宁县2024年城区卫生健康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3),该表上传时要求为excel电子表格格式上传,不能更改成图片、PDF格式上传。
3.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全日制学历的提交)、学位证、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执业资格证及其它公开考调条件相关证明原件扫描合并成一个PDF文档(备注:复印件每页须经单位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乡镇工作满5年证明文件、近三年年度考核文件、单位出具的无违纪违法证明、笔试成绩加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合并成一个PDF文档(以上材料每页须经单位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电子照片一张,命名“本人姓名”.jpg。
以上1、2、3、4、5项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压缩并命名为“报考岗位+姓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报考岗位对应的报名邮箱(详见附件1)。不按要求发送报名材料,报名无效;审核部门收到邮件经审核后会及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回复考生报名是否成功。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①网上报名请不要重复发送邮件,每人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多报视为无效;
②报名信息登记表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录用后核对相关证书原件及档案,若有弄虚作假,直接取消考试或录取资格;
③报考人员应使用与报名登记表信息一致的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报名和参加考试;
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与报考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用等资格。
⑤报考人员务必提供有效、准确的通讯方式,以便与本人联络,因通讯不畅、无法联系导致不能按时正常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个人原因错选、漏选、多选报考岗位,错填、误填个人信息导致不能参加后续程序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⑥谢绝提前、延后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5日—11月27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名联系方式:医共体总院人力资源与绩效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876—6399391。
(四)考试
1.笔试:
(1)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24年12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医共体总院人力资源与绩效管理中心。
(2)笔试时间:2024年12月4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富宁县城,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卷面分100分,主要测试考调对象的基础医学知识理论水平。笔试不指定命题范围,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笔试成绩及加分成绩公示时间:2024年12月5日—12月11日,从高到低依次排序。
(6)公示方式:在富宁县政务网进行公布。
2.报名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员确定
①根据笔试成绩+加分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考调人数与资格审查人数1:2比例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可进入面试。若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笔试成绩+加分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加分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后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②只采取面试考核的岗位,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2024年12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至—12月10日上午8:30—11:30;医共体总院人力资源与绩效管理中心。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①《富宁县2024年城区卫生健康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原件;②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全日制学历的提交)、学位证、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其它公开考调条件相关证明,复印件每页须经单位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③乡镇工作满5年证明文件、近三年年度考核文件、单位出具的无违纪违法证明、笔试成绩加分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每页须经单位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面试:
①面试人选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②面试时间、地点:2024年12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③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24年12月11日,上午8:30—11:30;医共体总院人力资源与绩效管理中心。
④面试方式和主要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8分钟,主要测试考调对象的专业知识与职位相匹配的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等。面试题目结合考调岗位需要进行出题,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4.综合成绩计算及公布
(1)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的岗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如: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后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进入考察环节人选;面试成绩依然并列的,再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进入考察环节人选;笔试成绩依然并列的,并列进入考察环节,根据考察结果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
(2)采取“面试”考核的岗位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加分成绩。所有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如: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后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进入考察环节人选;面试成绩依然并列的,并列进入考察环节,根据考察结果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
综合成绩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3日—19日。
综合成绩公示方式:在富宁县政务网进行公布。
(五)考察
考察人选按考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并列进入考察环节岗位除外),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24日。考察主要对拟考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考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了解,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
(六)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人选按考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指定单位为富宁县人民医院。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按医共体总院人力资源与绩效管理中心通知时间要求统一到县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费用自理。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在该岗位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1人,不再进行替补。体检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考调资格,未按规定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考调。
(七)确定拟考调人员
县卫健局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综合研究,提请县卫健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拟考调人员。
(八)公示
确定的考调人员名单,由县卫健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5日—12月31日。
公示方式:富宁县政务网。
(九)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县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
五、纪律要求
(一)考调工作在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健局纪检组的监督下进行。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相关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在考调中笔试、面试及其它事宜通知的时限内,参加考调人员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的规定和要求实行回避。
(四)未尽事宜由县卫生健康局公开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卫健局党政办:0876-6130323,医共体总院人力资源与绩效管理中心:0876-6399391。
附件:
1.云南医疗卫生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