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25 查看次数:192
根据医院发展、学科建设及岗位空缺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水城优才”工程激活人才制度效能的意见(试行)》(聊发﹝2020﹞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的补充意见》(聊办发〔2019〕14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院2023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博士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和水平的用人方向,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适应岗位需求和医院发展的博士选拔到医院里来。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二)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的专业知识、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取得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以下简称博士):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和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
(五)应聘者须有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且为国家级或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工作满五年经历;
(六)应聘者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公开招聘的证明材料;
(七)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4日以后出生);
(八)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有工作单位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6)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亲属回避关系的岗位。
(7)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四、招聘工作的步骤、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在聊城市人民医院、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官方网站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并在招聘单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7月4日8:00—7月5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7月4日10:00—7月5日;
应聘者可通过登录聊城市人民医院医院(
报名注册“证书信息维护”上传时,应聘者需要上传所在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且为国家级或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的资质及其工作满五年的证明材料、所在单位同意参加招聘证明材料、学历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证及医师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在培证明(已通过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未发合格证书的,须提供培训单位出具的考试考核合格证明,并加盖培训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上证件作为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重要依据。
(三)资格审查
1.网上初审
时间:2023年7月4日9:00至7月5日
《2023年聊城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博士公告》发布后和网上报名期间,医院安排专人负责网上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在“招聘管理系统”中对求职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公布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
2.现场资格审查与确认
医院负责组织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与确认,资格审查确认须本人参加,不得他人代替。
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2023年7月6日8:00—17:30,地点:聊城市人民医院东区科技楼6楼会议室。
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应聘人员应携带:(1)已取得的所有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4)医师资格证书;(5)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在培证明(已通过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未发合格证书的,须提供培训单位出具的考试考核合格证明,并加盖培训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6)《应聘聊城市人民医院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下载)纸质手签字版;(7)在职人员应携带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8)在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且为国家级或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的资质及其工作满5年的证明材料。以上要求提供的审核资料均为原件,缺一不可(特殊情况可提前电话咨询)。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核、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岗位的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如“内科学(心血管病方向)”等,而考生的毕业证只写有一级学科名称“内科学”,遇到此种情况,请考生提供由证明材料,注明考生所学专业的二级学科名称。
为维护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严肃性,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录用资格人员,或在报名、面试等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录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核答辩
2023年聊城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博士在聊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面试考核工作由聊城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采取直接考察或面试面谈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品质、专业素养及业务技术水平等。对报考人数不设规定比例,经资格审核合格后均可参加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医院根据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情况,适时组织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时间等相关事项将在聊城市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告。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聊城市人民医院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根据实际需要,考察采取谈话、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首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核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经医院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聊城市人民医院等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不存在影响聘用问题的,由医院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医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且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博士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政策和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应聘的,责任自负。
(三)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医院博士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聊城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联系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西路67号
咨询电话:0635-8276113、8276260
电子邮箱:
单位网址:
招聘管理系统访问地址:
http://221.2.205.210:8183/hrp_server/index.html#/user/lo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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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文章来源:http://www.lchospital.cn/news/newsgg/zhaopin/2023-06-21/94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