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5 查看次数:2
为满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不断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更好的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结合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计划
招聘乡村医生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参加招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热爱卫生事业,无不良行为记录,遵守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村医生管理规定。
3、具有国家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医学学历。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者优先考虑。符合“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条件的人员,即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2024届高校毕业生(含2022年至2023年毕业的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优先考虑。
4、年龄在35周岁以内,身体健康;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岁,身体健康。
5、限隆阳区户籍,永昌街道户籍优先考虑。
6、具备本职位所要求的相应条件。
(二)不予招聘情况: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曾在历年招录后不服从分配、分配后未履职者及以往自动辞职者,此次招录不受理报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人员需到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试用期理论学习和实践技能学习,试用期结束后进行考核,择优录取。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01月06日(08:00—11:30 14:00—17:00)
(二)报名地点: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事科。联系电话:0875-2121080,手机:13987530721。
(三)提交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及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取得相关执业资格已在其他单位注册的,需提交原单位同意报名及同意变更注册地点的证明。
五、试用期时间
另行通知。
六、录用
(一)试用期结束后,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在同等成绩下具有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及具有从事乡村医生一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优先录取。
(三)符合“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条件的人员,即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2024届高校毕业生(含2022年至2023年毕业的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优先考虑。
七、聘用及待遇
录用人员须服从医院安排,根据《云南省乡村医生注册体格检查表》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报隆阳区卫生健康局进行注册和备案,本人享受在册乡村医生待遇;考评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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