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10 查看次数:223
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经主管部门审批,邛崃市中医医院拟面向社会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1名。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职业素养;具备良好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身体健康,具备岗位履职能力。无不良执业行为记录。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因犯错误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其他经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三、报名时间
2023年5月8日至19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填写《邛崃市中医医院自主招聘报名表》(附件),发送至邮箱:qlszyyyrsk@163.com。
2.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由组织人事科通知,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报名:《邛崃市中医医院自主招聘报名表》(纸质版);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寸红底证件照1张;相应岗位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资格条件中的工作经历,提供原工作单位社保缴费记录或工作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现场报名地点:邛崃市中医医院组织人事科(邛崃市长松路251号10楼1013室)。
(二)能力考核
详见《邛崃市中医医院关于2023年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实施方案》。
(三)体检
体检由市中医医院健康体检科组织,以招聘人数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四)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经公示无异议后,应聘者在公示期结束后的一周内办理聘用及入职手续,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则视为自愿放弃该岗位。
五、纪律与监督
医院纪检监察室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028-60462017(医院纪检监察室)
咨询电话:028—69207894(组织人事科)
15982341865(刘老师)
13350892568(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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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qlszyyy.com/a/tongzhigonggao/yiyuangonggao/20230509/3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