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26 查看次数:5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村卫生室医疗服务水平,满足辖区居民的健康需求,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2名。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3.资质要求: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职称。
4.专业和学历:临床医学、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范围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地点:恒口镇中心卫生院院办公室
方式: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如有)、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简历。
2.资格审查:由我院依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参加后续考核。
3.考核
(1)笔试:医学基础知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知识等,满分100分。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则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沟通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知识应用能力等,满分100分。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录用与管理
1.体检:拟聘用人员需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如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2.公示: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3.聘用:公示无异议后,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
五、薪酬待遇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在整个招聘过程中,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0915-3615276(咨询时间:星期一—星期五8:00-16:00)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v4BWE_mxMSzPPONWUTT3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