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04 查看次数:2
2025浙江金华市金东区卫健系统赴浙江中医药大学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10人公告已发布,医药人才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事业单位卫生系统招聘信息,提供相关备考电子版资料和辅导课程。更多卫生人才招聘信息,可点击浙江卫生人才招聘栏目。
金义新区(金东区)位于浙江省中部,是浙江省第5个、也是目前面积最大的省级新区,是全省第三大城市群、第四大都市区的核心区,也是金华打造国际枢纽城、奋进现代都市区的主战场、主平台、主节点,集自贸区、枢纽区、省级新区、高新区、都市区“五区叠加”的新优势,正奋力在中国式现代化一流新区新实践中加快打造增长极、建设新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近年来,金义新区(金东区)加快推进医疗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投入5.2亿元新建金东区中医院,同时与浙江中医药大学金华研究院开展战略合作,共同打造新院区--浙江中医药大学金东中医院,计划于近期正式启用,将建设成为浙中西部研究型中医医院。为进一步优化医务人员队伍结构,充实人才力量,现面向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公立医院报备员额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及计划
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研究生学历)10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金华市金东区卫健系统赴浙江中医药大学校园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和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专业设置参照《2025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留学人员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具备适应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性别、户籍不限;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3月6日8:30至2025年3月12日17:00。
报名采用线上报名的方式,每名报考人员均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可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
2.报名需提供材料:
(1)金华市金东区卫健系统面向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报名表(附件3,附免冠一寸照片);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
(3)现在校学生证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金华市金东区卫健系统面向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说明材料(附件4);
(5)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已取得者提供);
(6)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已取得者提供),无法提供上述证书的,提供已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专业理论和临床实践能力)成绩单;
网上报名考生提供以上材料pdf扫描件(中药师岗位无需提供上述第6项材料,下同)并按要求上传;现场报名考生需提供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材料按序装订(夹)在一起,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现场上传。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金东区卫生健康局工作人员将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以电话、短信或邮件形式及时告知考生。
2.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须于2025年3月15日上午8:30-12:00到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杭州市滨文路548号)参加资格复审(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届毕业生可直接在资格复审现场进行线下报名)。资格复审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或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并在报名表上加盖公章作为面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一旦发现应聘者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金华市金东区卫生健康局在浙江中医药大学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7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不合格人员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在各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入围签约、体检和考察人选。
面试成绩及入围签约、体检和考察人选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网公布(https://www.jindong.gov.cn)。
(四)签订就业协议
入围人选须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参加签约(不签订拟聘用协议的,视作放弃,如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网签的,须先与金华市金东区卫生健康局签订相关协议)。
规定签约时间内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放弃签约造成岗位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另行通知。
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还须参加下一步的体检和考察。除协议书约定的条款外,如拟聘用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协议则自动解除。
(五)体检和考察
入围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金东区卫生健康局组织的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色觉异常(色盲或色弱)者,体检不合格。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录用的依据。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若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考察者,在相应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金东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拟聘人员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除中药师岗位外,其他岗位同时还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其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可凭通过考核的成绩单(专业理论和临床实践能力)代替)。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聘用,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2.考生在整个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招聘工作由金东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违反招考纪律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79-82185065。
4.联系方式:金华市金东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地址:金华市金东区兰台街33号联建楼6号电梯3楼C306室;联系电话:0579-82176592)。
未尽事宜,由金华市金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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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华市金东区卫健系统赴浙江中医药大学校园招聘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