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06 查看次数:3
为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增强村卫生室基本医疗、预防保健服务能力,经报县卫生健康局同意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东风村卫生室公开招聘乡村医生1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过硬,品行端正、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意愿长期从事乡村医生工作的;
2.临床医学、中医学或中西医结合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医学教育学历,且持有乡村医生证书、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临床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3.具备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任职条件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先天性、传染性疾病、无法胜任岗位工作的身心疾病等);
4.年龄要求为5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具有胜任岗位工作的能力;
5.服从辖区乡镇卫生院和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管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有不良执业行为记录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4.提供虚假证件及相关资料的,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不一致的;
5.患有限制专业岗位工作的相关疾病;
6.在职在岗乡村医生;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资格审查相关资料(征信报告和有无犯罪记录证明),于2025年3月5日—3月12日到崇信县柏树镇卫生院办公室报名(地址:崇信县柏树镇东风村西岭社38号)。
(二)面试测评
1.面试方式进行,百分制,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医学基础知识,以及专业技能、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处理问题、岗位适应等方面的能力。
2.考试时间、地点待确定后通过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须持有效期内的本人居民身份证参加,证件不全者不允许参加。
3.测评结束后,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招聘人选。进入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中依据标准可明确认定属于规定不能聘用情形的,直接确定为体检不合格人员,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三)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对象,在崇信县柏树镇卫生院微信公众号和卫生院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到反映、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乡镇卫生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切实履行乡村一体化管理主体责任,实行劳动合同制,合同期一年,期满后根据本人意愿和工作需要优先续签。
四、工资及待遇
根据村医补助相关规定发放,按照企业职工标准购买基本养老保险。详细情况可面谈或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933-6191082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EM7G_Wz8t_OQ9VueJkRnL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