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06 查看次数:3
拉萨市人民医院是拉萨市属唯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保健、康复、健康体检为一体的国家公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2015年北京市第一批医疗人才“组团式”援藏干部进藏,正式拉开北京市属22家公立医院对口帮扶拉萨市人民医院的序幕。凭借医疗人才“组团式”援藏工作的优势,医院于2017年在全区7地市率先完成“三级甲等”医院创建工作。在此基础上,先后完成国家胸痛中心、国家综合防治卒中中心、国家高级创伤救治中心、西藏自治区孕产妇危重症救治中心、新生儿危重症救治中心五大中心建设,拥有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省级助产士规范化培训基地、自治区儿科专科护士培训基地。在拯救生命、治疗伤病、安定民心、稳定社会等方面作出了巨大贡献。未来我院的发展目标是建设成为临床诊疗水平优势显著、学科专业特色突出、人才梯队建设合理,科研教学实力稳步提升,在中西部地区有一定影响力的符合地域与民族文化特色的全区一流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根据医院发展规划和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制护理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反对分裂;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常履行工作的身体条件,净身高155cm以上;
3.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及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32周岁;5.要求护理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6.必须持有护士资格证书,必须通过国家分数线;
7.服从医院安排和岗位调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8.有工作经验、能藏汉双语交流者优先考虑;
9.符合回避原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3.患有严重疾病、传染病、精神类疾病等;
4.违反过职业道德规范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岗位
拟招聘20名非编制护理人员,详情如下:
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和方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笔试、操作考试、面试、体检、公示、试用、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13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工作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使用电脑端,通过谷歌浏览器登录“拉萨市人民医院招聘网”(网站链接http://221.13.89.230:702/)进行报名。系统登录后需注册、填写个人信息、提交岗位申请、信息确认。填写个人信息时需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护士资格证书、近一个月内打印的详细版征信报告等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系统附件内。
3.报名须知:
(1)考生报名和线上审核同步进行,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医院人事科:0891-6942206。
(2)考生在报名前应熟悉岗位要求,按要求进行报名。(照片要求:近期半身免冠照,蓝底)。
(3)每名考生只能报名一个岗位,报名信息确认后无法更改。
(4)须在规定报考时间内及时报名,因考生个人原因出现报名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试通知等将以邮件形式发送至考生邮箱,报名完成后请及时关注邮箱通知。
(二)现场审核
1.时间: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4日。
2.地点:拉萨市城关区北京中路1号,拉萨市人民医院主院区行政楼203。
3.现场审核所需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学历电子备案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护士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近一个月内打印的详细版征信报告。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全、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与招聘岗位不符的,可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组织现场笔试,笔试内容为护理专业相关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四)操作考试(时间另行通知),按笔试成绩及招聘岗位报名实际情况进入操作考试,操作考试内容为基础护理操作,操作考试满分为100分。
(五)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按笔试50%+操作考试20%的总成绩及招聘岗位1:2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按照笔试50%、操作考试20%、面试30%的权重记入综合成绩,取综合成绩前20名进入体检程序。
(六)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如有体检未通过者,按照综合成绩依次候补,体检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公示。我院将按照相关规定在全院范围内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试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医院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
六、薪酬待遇
我院聘用人员享受以下待遇:
1.基础工资为4500元/月(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为基础工资的80%),食堂补助617元/月;
2.根据岗位享受科室绩效相关待遇;
3.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五险;
4.按照医院相关规定享受带薪年假、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护理假及年假包干路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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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人民医院招聘岗位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6khPZUy5aJCGZbSoBq1oY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