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06 查看次数:4
2025年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医疗卫生单位面向海外引才8人公告已发布,医药人才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事业单位卫生系统招聘信息,提供相关备考电子版资料和辅导课程。更多卫生人才招聘信息,可点击浙江卫生人才招聘栏目。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市属和市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温人社发〔2022〕72号)和省级医疗卫生人才有关遴选等相关规定,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面向海外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单位
(一)温州市中心医院(温州市肿瘤医院、温州市医药科学研究所)为温州市卫生健康委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为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其主要职责是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等。拥有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神经外科,拥有国家卒中中心、国家胸痛中心、国家心脏康复中心、国家房颤中心、国家心衰中心等6个国家级中心,神经病学、肿瘤放疗科、血液内科等20个省市重点学科,为全国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温州市肿瘤防治办公室、温州市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等29家医疗技术指导中心,是首批国家级住培基地、全国首批无创DNA产前筛查试点医院、全国首批百姓放心医院。
(二)温州市人民医院是为温州市卫生健康委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为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其主要职责是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等。拥有妇科、产科、儿科等3个浙南区域专病中心,妇产科、消化内科、神经内科、普通外科等4个省市共建重点学科,围产医学、消化病、舒适医疗和生殖医学等4个市级重点学科群以及15个市级重点学科,为首批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三)温州市中医院(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温州市中医院)为温州市卫生健康委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其主要职责是中医医疗、教学、科研、培训、养生、保健等。拥有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单位2个(妇科、康复科);国家级重点专科4个(中医妇科、肾病科、康复科、神志病科);省中医重点学(专)科9个(中医妇科、肾病科、中西医结合老年康复科、肝病科、针推康复科、脑病科、脾胃病科(消化科)、骨伤科、护理学)。开设浙江省中医药重点实验室(培育)、温州市中医药科研实验中心、生物等效性研究中心、温州市中医药博士后工作站、浙江省药食植物活性成分与健康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温州分中心)。
(四)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为温州市卫生健康委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为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其主要职责是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康复等。拥有国家级重点专科2个(妇产科、儿科)、国家级中医优势专科1个(脑病科)、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3个(骨伤科、皮肤科、儿科)、省级重点学(专)科6个(中医妇科、骨伤科、皮肤科、肿瘤科、耳鼻喉科、中医脑病科)。医院成立两大中心(温州市皮肤整形医院和温州市运动医学中心),入选全国首批中医药适宜技术研究推广中心(B类)建设单位(全省唯一),建成全国首批“泛血管疾病管理中心”,设立国家级肿瘤患者营养指导中心、省级儿童早期发展优质服务基地、省级干眼示范指导中心、DSA综合诊疗平台等一批专科平台。
(五)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温州市心理卫生中心、温州市优抚医院)为温州市卫生健康委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为三级甲等精神病医院,其主要职责是医疗、科研、教学、预防、康复、心理咨询等。先后荣获全国文化科技卫生活动优秀团队、浙江省卫生系统“院科两优,德医双强”公立医院、浙江省健康促进医院、浙江省平安医院、浙江省绿色医院、浙江省智慧安防医院、浙江省老年友善型医院、浙江省青年文明号、浙江省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拥有省级临床重点专科3个、温州市十大品牌学科1个。
二、引进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引进岗位
本次引进需求为5个岗位共8人。
岗位名称、引进人数和具体要求详见引进计划表(附件)。
(二)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户籍不限,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1.海外引进领军人才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全球知名医疗卫生机构(近5年内在有国际声誉的榜单中排名前100位或者学科排名前50位)从事医疗工作的全聘医务人员。(2)在全球知名医疗卫生机构、医学相关高校、科研机构(所在机构/高校近5年内在有国际声誉的榜单中排名前100位或者学科排名前50位)担任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务。(3)掌握国际一流的先进医疗卫生技术,在国内首次应用,从事医学及相关专业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海外引进青年人才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全球知名医疗卫生机构(近5年内在有国际声誉的榜单中排名前100位或者学科排名前50位)从事医疗工作的全聘医务人员。(2)在全球知名医疗卫生机构、医学相关高校、科研机构(所在机构/高校近5年内在有国际声誉的榜单中排名前100位或者学科排名前50位)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3)掌握国内一流的先进医疗技术,在浙江省具有应用价值,从事医学及相关专业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三)资格条件
引进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潜力、临床技术水平,从事原创性、前沿性、引领性、创新性医疗工作,在医疗卫生领域做出较强贡献或具有较高潜力。在本领域有较高知名度或影响力,得到业内同行专家认可。
3.海外引进领军人才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海外引进青年人才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具备3年以上海外学习(工作)经历。
4.人才需尚未全职回国(来华)或回国(来华)不超过2年的,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签订全职合同期不少于5年。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一般由引进单位根据应聘者学历证书、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实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及代表性科研论文等进行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一般参照现行公务员考录体检的办法进行。
(四)岗位待遇
引进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管理,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岗位由引进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可聘数及引进人员具体情况,根据本单位聘任办法进行聘任。
对于引进的海外领军人才、海外青年人才,引进单位将按照“一人一策”与人才协商制定待遇方案,确保人才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全方位保障。
对符合《关于大力实施“瓯越英才计划”高水平建设区域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40条意见》(温委人〔2023〕2号)文件规定,且被认定为ABCDEF类人才的海外优才,在个人奖励项目经费、购房优惠、子女就读、家属生活保障等方面予以全方位保障。三、引进工作安排
(一)实施时间
引进单位一般自引进信息公布之日起2周后,根据引进工作总体部署、用人需求缓急以及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情况,适时组织考试、考核,直至相应岗位落实引进人员。
除按规定完成引进工作的岗位外,引进单位集中公布的用人需求信息在2025年度内有效,并将于2025年8月集中更新。经考试、考核后,引进单位认为部分岗位现有应聘人员不能达到其用人标准,或确定的拟聘人员不能按期到岗的,有关岗位仍作空缺处理,继续组织招引。
引进单位将在集中公布引进信息的基础上,在各用人单位网站相应栏目上发布本单位引进工作有关的信息,进一步明确具体方法、要求和阶段性引进工作安排,并及时公布引进进展情况,供应聘者查询。
(二)报名办法
凡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者,均可自引进信息公布之日起,在引进组织实施工作周期内,按照引进单位要求的报名方式,提供必要的报名材料,应聘尚空缺的岗位。报名可同时针对本人符合资格条件的所有单位、岗位。
报名方式为应聘者发送个人简历至引进单位邮箱(邮件主题“应聘单位-岗位-姓名-学历”)。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对引进岗位有关情况的咨询,应聘者可通过《2025年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医疗卫生单位海外引进需求表》中的“岗位相关联系人、方式”进行联系。
应聘者按引进单位要求提供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材料,如近年内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及文献收录和引用证明,以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具体以引进单位要求为准。
(三)资格审核
引进单位将根据各岗位用人需求实际和符合资格条件报名人数情况,适时研究确定针对具体岗位的考试、考核安排,及时通知应聘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始终,任一环节发现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考试考核人数可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四)考试考核
引进单位主要通过考试、考核的方式择优确定初步人选。
考试主要采用面试、专业技术水平测试等方式,如结构化面试、答辩等,各种方式独立或综合应用。对于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较多,有必要进行初步筛选并缩小面试人员范围的岗位,将视情况安排笔试,但一般仅作为确定面试对象的依据。
考核主要包括业绩评估、专项素质测评、同行专家推荐以及教育背景、专业方向、科研和工作经历匹配度分析评议等方式。
(五)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引进单位组织实施。拟引进人员如属在职人员,须在体检之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报考的书面意见,逾期视为放弃。
引进单位成立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一般采用个人档案审查、走访相关单位、民主测评、个别谈话以及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研究等形式进行,了解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情况、思想品德和能力素质等综合情况。
(六)公示、聘用
引进单位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引进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引进的,引进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引进手续。
引进人员与引进单位签订事业单位引进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引进人员未能按与引进单位约定的时间报到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引才工作有关信息将在温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供应聘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其中,引进相关通知和信息(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一般通过用人单位网站自行告知,请应聘人员务必自行留意。
(二)对引进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督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处,联系方式:0577-88938550、88580160.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参与本次引进工作并履行监督职责,联系方式:0577-88580090.
五、其他事项
有关本次引进工作具体问题,可向引进单位直接咨询。
用人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联系邮箱 | 温州市中心医院 | 王老师 | 0577-88071556 | wzzxyy1717@163.com | 温州市人民医院 | 陈老师 | 0577-88306651 | wryrczp@163.com | 温州市中医院 | 包老师 | 0577-56671572 | 390477173@qq.com | 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蔡老师 | 0577-88913745 | wzszxyrsk@163.com | 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 刘老师 | 0577-89870111 | wqyrsk@163.com 附件: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医疗卫生单位2025年面向海外引才需求表 文章来源:https://hrss.wenzhou.gov.cn/art/2025/3/5/art_1330496_58925282.html 友情提示:求职要先交钱的,一律可视为骗子;要求送礼的,一律可视为骗子!夸大承诺的,请加强警惕心!如有虚假招聘信息联系管理员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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