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06 查看次数:4
2025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自主招聘26人公告已发布,医药人才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事业单位卫生系统招聘信息,提供相关备考电子版资料和辅导课程。更多卫生人才招聘信息,可点击天津卫生人才招聘栏目。
为满足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建设发展的需要,结合人员需求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具体招聘岗位和数量见《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2025年自主招聘计划》(见附件)。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相关专业目录执行,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学校自设专业未在目录内或境外学习经历所学专业未在目录内,由医院人事科会同用人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或已发表论文等学习、科研材料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判定其专业相关性,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记载的专业为准。其中以第二学历或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具有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的学位证书;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工作人员须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8.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开除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公务员录用考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仍处于禁考期限内的;
5.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发生科研诚信失信行为被通报处理的;
7.聘用后出现《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的回避情形的;
8.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6日8:00至2025年3月17日16:30,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详见《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2025年自主招聘报名须知》。
招聘单位: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
联系部门:人事科
联系人:殷老师
报名邮箱:ydykzhaopin1@163.com
(二)资格初审
医院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的主要标准为已经发布的岗位招聘条件。应聘人员务必保证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准确,专业需同毕业证上一致。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产生的相关责任。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在报到环节核查毕业证、学位证。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应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网站(www.tmueh.com.cn)“人才招聘-自主招聘”专栏发布,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将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对于不符合医院本次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告知。
(三)笔试、资格复审、面试
具体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时间以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网站发布通知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主要考核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通过笔试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60分)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如按上述1:3的比例确定名单后,出现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多名应聘人员,则多名应聘人员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通过笔试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60分)之比达不到1:3时,按照该岗位通过笔试的实际人数进行资格复审。其中要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招聘岗位,直接进入资格复审,免笔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未按照医院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面试由医院负责组织实施,旨在测试应聘人员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主要采取答辩等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的计算规则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2位小数。其中要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网站(www.tmueh.com.cn)“人才招聘-自主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检者可申请补检一次。体检的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考察
考察由医院负责组织实施。应聘人员自接到考察通知之日起15日内到岗考察,未经我院同意应聘人员未在要求时间内参加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考察由政治把关审察、失信联合惩戒情况查询和工作考察三部分组成。考察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期间被考察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工作。考察的结果将作为是否录用的考量依据之一,考察结果不合格,不予录用。在考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曾发生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行风规定或者师德失范行为的,考察结果不合格。
(六)公示与录用
医院将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医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信息在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网站(www.tmueh.com.cn)“人才招聘-自主招聘”专栏发布,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意见受理邮箱为ydykzhaopin1@163.com。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医院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人员应于公示到期之日起3个月内办结相应手续,到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报到,并于报到后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合同。未经医院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违规行为处理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应聘人员在招聘的报名、考核、体检、考察各个环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聘用后查明在招聘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合同、予以清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被查明进行不实承诺的、隐瞒曾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行风规定行为或师德失范行为,取消其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五、附则
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网站(www.tmueh.com.cn)“人才招聘-自主招聘”专栏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本方案由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2-86428834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30至4:30
监督电话:022-86428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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