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06 查看次数:4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及《关于创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81号)等文件要求,经新疆医科大学党委常委会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60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国际医疗中心(新疆国际医院)(以下简称“医院”)于2024年4月成立,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五大中心”建设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医疗服务的标志性、示范性项目。医院将服务疆内,带动国家西部地区,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将以国家优质医疗资源高质量服务新疆地区与中亚及周边国家人民群众,引领国家医药健康服务向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模式转型。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管理为一体的大型国际化、智能化、现代化的新型综合性公立医院。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60人。其中医师57名、药师1名、工程师2名。招聘岗位信息详见《新疆国际医疗中心(新疆国际医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政治立场坚定,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医疗事业。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认证。
(八)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有博士后经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35周岁及以下指1989年3月5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40周岁及以下指1984年3月5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具体年龄要求详见《新疆国际医疗中心(新疆国际医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九)往届和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将予以解聘;
医师岗位须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未按期取得的,将予以解聘;
药师岗位须持有药师证、临床药师证,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药师证、临床药师证,未按期取得的,将予以解聘。
(十)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3.党纪、行政处分尚在影响期的。
4.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现单位不同意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劳动合同关系)的。
6.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7.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心理测试、面试、试工、体检、考察、公示、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等环节。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在中国新疆人才网(www.xjrc365.com)、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xinjiang.gov.cn)、新疆医科大学官网(https://www.xjmu.edu.cn)等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4月15日24: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登录新疆医科大学招聘网站(https://zhaopin.xjmu.edu.cn,建议使用谷歌、火狐、360极速浏览器,系统操作方法见附件6),注册后选择相应的报考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8599857620(万老师)。
3.请考生务必及时加入QQ群(群号:203398446),以便关注各类通知信息,申请入群时备注“岗位+姓名+联系电话”。
4.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详细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注册后详细填写基本信息,其中包括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学历、工作经历、家庭成员信息等,所填信息要求完整、准确,如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2)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多报视为无效。
(3)专业参照目录:各岗位专业要求请参考《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22年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关于调整优化临床医学专业学位领域设置的通知》(附件3、附件4、附件5)。如所学专业为学校自设专业,须提供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需求专业相符的证明(证明中明确岗位需求专业及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并标注专业代码)。
(4)报名材料相关要求
请考生网上报名时按照提示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
①《新疆国际医疗中心(新疆国际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察表》(附件2)扫描件(PDF格式)。该表“应聘者所在单位意见”一栏,2025年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提供该生在校期间思想表现情况,并加盖学校公章;历届毕业生如已参加工作,由原工作单位或社区出具思想表现情况,并加盖公章;暂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所在社区出具思想表现材料。
②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PDF格式)、电子版蓝底免冠证件照。
③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PDF格式),并附相应学历、学位电子版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PDF格式)、《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中文版、PDF格式)(由学信网www.chsi.com.cn自行查询下载)。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由学信网www.chsi.com.cn自行查询下载)、所在学校出具的学位证明扫描件(PDF格式,明确学位的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扫描件(PDF格式)。
④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资格证等证件扫描件(PDF格式),上传至报名系统中“其他材料”栏目。
⑤药师证、临床药师证等证件扫描件(PDF格式),上传至报名系统中“其他材料”栏目。
⑥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交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单或雅思、托福成绩单原件扫描件(PDF格式),上传至报名系统中“其他材料”栏目。
⑦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材料的扫描件(PDF格式),上传至报名系统中“其他材料”栏目。[page]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两个环节,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将在试工报到时进行。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国际医疗中心(新疆国际医院)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网络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告。
(四)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核
考核环节分为:面试、试工两个考核环节,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面试成绩占40%、试工成绩占60%。
1.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公告;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在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应聘,不再递补。面试结束后,面试结果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公告,面试合格的考生进入试工环节。
2.试工(含试工考核)
(1)试工
应聘人员应参加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试工(期间不计薪)。试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公告;
(2)试工考核
试工结束后医院组织考核,试工考核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试工成绩在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试工环节为招聘考核环节,期间不计薪)。试工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公告。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试工考核者,视为放弃应聘。试工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面试成绩×40%+试工成绩×60%。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加试采取面试的形式开展。
(六)体检
1.体检工作由医院组织实施。按招聘岗位人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提前公布体检名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2.医院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受检者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医院另选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3.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七)考察
1.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着重对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进行审查。
2.重点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3.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八)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提交医院党委会进行审议,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公示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由公示组织实施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因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医院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其余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咨询电话
方老师、美老师:0991-2110860
七、招聘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新疆医科大学纪委、人事处监督。
监督电话:0991-2110030(新疆医科大学纪委)
0991-2110072(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
八、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及时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公告。
2.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3.本次招聘所有考核环节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新疆医疗卫生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