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非上述高校在校生的应聘人员,请自行关注上述高校对非本校人员进出校园的管理要求,并根据招聘日程时间安排自行前往相应考点报名、应聘。
2.本次招聘分为广东、广西2个考点。按照招聘日程安排,此次活动从首站开始放出相关单位岗位进行报名,放出岗位招满即止,请考生自行酌情选择相应学校参加。岗位空缺动态情况将于3月15日、16日、22日晚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公开发布,请考生注意关注报考岗位变化情况。
四、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本公告所要求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等所涉及时间的计算,均以2025年3月1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1、附件1-2;
(六)本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等须在参加面试前取得(2025年毕业的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须在办理考核、体检环节手续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国(境)外院校毕业生如报名时无法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可提供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并于考核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八)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1、附件1-2)。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考:
1.钦州市〔含县(区)、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和编外聘用人员(含聘用控制数);
2.服务期内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党籍或公职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等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5.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的;
6.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等违反相关纪律行为尚在影响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8.有学术不端问题的;
9.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社会责任感、为民服务意识和社会信用情况较差的;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事业单位招聘坚持“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现场招聘的方式,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采取电子邮件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应聘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报名,在相关网站下载填写《钦州市2025年“钦聚英才”春季集中招聘(医疗卫生专场)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意向考点可根据招聘日程安排选择中山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广西医科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相应学校。网上报名将邮件主题及报名材料按“意向考点+报考岗位+姓名”格式命名,并将相关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qz2861605@163.com,网上报名截止至2025年3月13日。现场报名在招聘现场提交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1.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钦州市2025年“钦聚英才”春季集中招聘(医疗卫生专场)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现场报名的提供原件、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并须提供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成绩表以及其他有效证明(须有学校公章);
④招聘岗位对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有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现场报名的提供原件、复印件);
⑤其他需要的佐证材料。
2.报名注意事项:
①每名应聘人员可选1个考点、1个意向岗位,不能重复参加面试;
②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③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④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附件5)内的,如其所学专业设置核心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核心课程80%以上一致或其所攻读学位类型(研究方向)与岗位专业需求一致,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以报考。如需进一步举证的,由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并提供《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附件3)1份。举证须由应聘人员提交本人在校学习期间所学专业设置核心课程目录(加盖目录所在学校公章),以及任意一所学校与岗位要求相同专业的课程目录(加盖目录所在学校公章)。如现场报考未能举证的,须提供《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承诺书》(附件4),并在考核阶段完成举证,由资格审查单位审核,逾期未能提供的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⑤本次集中招聘报名、考试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资格审查
1.招聘工作组对照本公告的岗位条件及相关要求,严格审核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并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现场面试;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引进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组织考试
招聘工作组在现场招聘的高校设立考点组织考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硕士研究生直接参加面试,高级职称人员、博士研究生直接面谈考核。如遇硕士研究生与博士研究生报考同一岗位的,则按照“就低原则”,该岗位所有应聘人员统一采取面试方式。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公布当天内,入围签约人员提出自愿放弃时,可根据岗位需求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择优依次递补。
(四)签订人才引进意向协议书
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方可签约),由招聘工作组与其现场签订人才引进意向协议书。签订人才引进意向协议书后,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个月内与用人单位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如有特殊情况未能按时签订的要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
(五)考核、体检
考核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同时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审,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核、体检后,按程序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及入编
经过考核、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的,按权限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通过“绿色通道”及时办理入编手续。
六、享受待遇
聘用到市直事业单位的人员,具有事业编制保障,除可以享受引进单位薪酬待遇外,符合条件的,根据引进人才类别,可享受生活补贴、租房补贴、人才公寓、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优先择校、“钦聚英才”服务卡等人才政策待遇。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相关单位联系:
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0777—2861605)
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组织人事部(0777—2810622)
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0777—2873379)
钦州市中医医院组织人事科(0777—3788270)
钦州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0777—2398305)
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0777—2823761)
广西医疗卫生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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