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21 查看次数:184
为优化人才队伍建设,满足科研事业发展需要,现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专业技术骨干、博士毕业生若干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成立于1956年,是广西成立最早、规模较大、学科较齐全、综合实力较强,主要从事中医药、草药的开发研究以及临床用药前的药理、毒理试验研究的专业机构。“八五”期间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定为全国十大中医药院所之一。占地30亩,建筑面积24200平方米。设有中药资源研究所、中药化学研究所、中药药理研究所、中药质量标准研究重点实验室、制剂中心、健康产业中心、实验动物中心等研究科室以及中医门诊部。是西南特色民族药物开发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广西中药新药研发中心依托单位,广西科技创新“金源单位”,广西中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理事长单位。
二、招聘岗位
招聘药学类、中药学类、中医学类等相关专业的学科带头人、专业技术骨干、博士毕业生若干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福利待遇
经考核符合我单位引进资格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优先入实名编,可享受人才引进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待遇。具体如下:
安家补贴费标准为:学科带头人每人70万元,科研骨干每人60万元,博士毕业生每人50万元,分5年逐月发放。符合自治区相关购房政策的,可以优先申购我院危旧房改住房项目非还建住房一套。
引进人才到我院工作后,前三年每年每人给予1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并按实际情况配备科研团队人员。
工资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本次招聘长期有效,欢迎应聘者积极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网上报名方式。邮件主题按“本人所学专业+姓名+2023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人才类型”(例如:中药学专业+张三+2023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学科带头人)格式命名。报名材料命名方式与邮件主题相同,以附件形式发送到指定的电子邮箱:zyyyrsk@163.com,报名材料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不接受现场报名、电话或邮寄材料等其他形式报名。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须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基本信息表》(附件3)。附件2填写后用WORD及PDF文档(手写签名)发送、附件3填写后用Excel文档发送,命名规则:原文档名+姓名;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带二维码的)。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并须提供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扫描件;
(4)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5)近期免冠1寸电子照片(命名规则:岗位序号+姓名)。
报名材料文件夹压缩后按“本人所学专业+姓名+2023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人才类型”(例如:中药学专业+张三+2023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学科带头人)格式命名,以附件方式发送,附件总大小勿超过12M。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及简历筛选
1.组织开展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2.组织开展简历筛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简历筛选,择优确定考核对象。
(三)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具体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核中发现应聘人员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存疑无法认定清楚、存在档案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自治区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按规定在我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研究确定聘用,双方签订聘用协议,办理聘用手续,首次聘用期限为5年。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其他事项
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信息、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本公告由我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1-5874430 潘老师、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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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3.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基本信息表
文章来源:http://wsjkw.gxzf.gov.cn/xxgk_49493/fdzdgk/rsxx/klzp/t1681165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