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10 查看次数:2
2025海南省妇幼双百(妇产科、儿科)人才引进招聘20人公告已发布,医药人才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事业单位卫生系统招聘信息,提供相关备考电子版资料和辅导课程。更多卫生人才招聘信息,可点击海南卫生人才招聘栏目。
为加快发展我省妇幼健康事业,解决基层妇幼健康人才紧缺问题,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妇幼双百”人才引进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7〕10号)等相关要求,拟继续开展2025年“妇幼双百”人才引进工作。
一、招聘岗位
2025年计划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儿科医生、妇产科医生共20名。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2013年后普通高等院校临床医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 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年龄不超过40岁。
(二)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 政治素质好,遵守法律法规,热爱妇幼健康服务事业;
2. 具有比较扎实的医学基础知识;
3.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 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书面同意,不存在规定不得流动的情形。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现役军人;
8.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9.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发布在海南省卫生健康委、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门户网站等。
(二)接受报名
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发布公告15个工作日后,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启动招聘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5年9月30日。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进展。
1. 报名时间:2025年3月24日到9月30日。
2. 报名所需材料(相关材料及证件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
(1)2025年海南省“妇幼双百”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1,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PDF格式);
(2)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大小不超过5MB,JPG格式);
(3)个人资格证件(需汇总到一个文件内上传,大小不超过10MB,PDF格式):含本人有效身份证、各层次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附有二维码标识,并在有效验证期内)、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4)《诚信承诺书》(附件2,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PDF格式)。
以上材料均应提供清晰、完整的扫描件。未按报名要求报名、报名材料不齐全或不合格者,均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3.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招聘平台(http://59.50.110.99:8093/WB/RecuritmentDemand/Index)注册填写相关信息,选择“妇幼双百”岗位并严格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其他形式提交的报名材料不予受理。
联系人:邬老师;联系电话:0898-36689161。
4. 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未被聘用者材料不予退还。
(2)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指导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对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考。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于考试评估前7个工作日内在省卫生健康委和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门户网站公布。
(四)考试评估
采用考试或考核方式进行招聘。如考生取得妇产科或儿科研究生专业(方向)的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且年龄在35 周岁及以下,可采用考核面试。
1.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考生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一般按照6:4的比例确定,满分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总成绩及时在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门户网站公布。
(1)笔试安排:时间与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以应聘岗位的专业知识为主,兼部分公共科目内容,不指定复习用书。
(3)面试时间与地点:原则上为笔试结束2天内(另行通知)。
(4)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以医学人文为主,共两道题,现场抽签后作答。
2.考核面试:
考生成绩按照面试成绩确定,满分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成绩及时在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门户网站公布。
(1)面试时间与地点:原则上与考试面试安排在同一天。(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以医学人文为主,共两道题,现场抽签后作答。
每期招考工作(自考试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原则上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根据岗位要求,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品质、实际操作技能等情况考察。考察地点安排在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儿科、妇产科,考察期满由考察单位作出鉴定意见,提交省卫生健康委研究决定。
(六)录用与公示
经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省卫生健康委和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门户网站公示,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签订合同和办理相关手续
1. 2014年(含)以后毕业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由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与其签订规培合同3年。
2. 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或2013年(含)以前毕业获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由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签订合同,省卫生健康委统筹安排到市县妇幼保健机构工作。
四、培养管理
(一)人员培养
1. 2014年(含)以后毕业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由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安排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培训3年。
2. 统筹安排到市县妇幼保健机构工作的,定期到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进修培训,累计时间1年。
(二)人事管理
1. 所有招聘人员执行本项目服务期为6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不计入服务期),与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建立劳动关系,省卫生健康委统筹安排到市县妇幼保健机构工作。
2. 招聘人员到市县妇幼保健机构工作累计时间为5年,到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进修培训累计时间为1年。
3. 服务期内,志愿留用在市县妇幼保健机构的人员,可由市县妇幼保健机构在现有编制内优先解决,市县妇幼保健机构已满编的,由市县在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市县事业编制总量无法调剂解决但确需引进人才的,可报省编办批准后采取先进后出的方式予以解决,并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录用手续。
4. 执行项目服务期满的人员,同等条件下择优聘用在省级妇幼保健机构工作(或自主择业)。具体聘用条件另行规定。
5. 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培训期满时需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否则视为违约按有关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向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退还已发放的规范化培训补助费用。
(三)相关待遇
1. 聘用人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享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同等待遇,包含基本工资、生活补助、五险一金等。
2. 聘用人员工作期间,“五险一金”、档案工资由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发放。奖金及各项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所服务的妇幼保健机构发放,要求不低于当地综合医院同级别医生的平均水平。
3. 在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进修培训期间,与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员工同工同酬,相关工作待遇由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发放。
4. 符合我省人才引进条件的,享受省委、省政府规定的住房补贴等待遇。
5. 无法定或约定的正当理由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应当向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退还已发放的规范化培训补助费用,并支付前述培训费用50%的违约金。少于规定服务期而解除或终止合同(如自行要求调离、辞职、自动离职、解聘等)的人员,工作补贴不再发放,并按每少服务1年向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返还1/6的规范化培训补助费用和支付前述费用50%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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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5年海南省“妇幼双百”人才引进报名表 2.诚信承诺书 文章来源:http://wst.hainan.gov.cn/swjw/ywdt/tzgg/202503/t20250310_38299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