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12 查看次数:6
为贯彻落实“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安排部署,全面推进我区医疗卫生招才引智工作,促进我区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建设一支医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的医疗卫生技术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肇庆市高要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拟开展2025年赴肇庆医学院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技术人才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对象
(一)招聘岗位
本次发布招聘岗位16个,共招聘医疗卫生技术人员17名,具体条件查看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医学类2025年应届大专以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且所学专业符合相应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生。
招聘对象为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首日的前一天,即2025年3月16日。
(三)要求说明
1.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学历学位证明材料。以上毕业时间与取得学位时间以毕业证和学位证落款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2.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关岗位。
3.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个应聘者只能报1个招聘岗位)。
2.报名时间:采用网络报名的报考人员在2025年3月17日—2025年3月21日期间登录“肇庆市事业单位报考系统”https://sydwbk.zqzhrs.cn:8081/account/login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按报考系统提示完整上传和填写相关资料,才视为报名成功。网络报名成功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现场资格审核
1.报名人员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合格的按现场通知要求参加考试。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
2025年3月22日上午9:00-12:00现场接受报名并根据岗位条件要求提交报名所需的书面纸质材料,经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发放笔试准考证。地点:肇庆医学院(肇庆新区丰乐路12号)。
3.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需正反面打印及张贴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证件照1张(附件2);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到A4纸的同一页面)。港澳居民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应聘人员学历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相对应。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如应聘者暂无法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的院系推荐意见;
④执业资格证原件(复印件1份)。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盖有学校或学院公章的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学业成绩单;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和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的前一天,即2025年3月16日。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报名表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岗位多报无效。
考生所学专业(含海外学历学位)未列入《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考生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3.2025届国内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以非最高学历报考的,须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5届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以非最高学历报考的,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应聘人员以非最高学历报考的,须于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的,不得聘用。
4.港澳学习、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5.应届毕业生应聘者须在录用后2年内(含试用期)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聘用后2年内(含试用期)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7.本次招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需规培的,规培时间不计算入服务年限。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由招聘单位约定相关责任事项。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组织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地点以现场通知为准。
各考试环节,考生均须严格按照考试要求携带有效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到达指定考场进行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视为放弃考试,两证齐全方可参加考试。笔试、面试均实行100分制,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考生不得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不合格考生不计算总成绩。
1.笔试
(1)笔试时间:3月22日13:00-14:00。
(2)笔试地点:现场另行通知。
(3)考试内容:根据按岗设考原则,笔试内容主要为医学基础知识等。
(4)考试形式:采用闭卷形式。
2.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入围人选: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如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4)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向考生本人公布。
3.考试总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3)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4)同一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面谈人选。招聘工作小组与入围面谈考生进行面谈,达到一致,考生现场即与招聘工作小组签订就业服务协议书,完成签订就业服务协议书的人员列为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2.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港澳居民还应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得列为拟聘用对象。
五、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由肇庆市高要区卫生健康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本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高要区卫生健康局研究提出意见,报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3.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拟聘用人员不服从聘用单位岗位工作安排的;
2.因体检、政审结果等因素影响聘用资格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报考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二代有效身份证,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要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高要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58-8392302;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0758-8360278;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受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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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赴肇庆医学院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参考目录 文章来源:https://www.gaoyao.gov.cn/xwzx/gggs/content/post_30923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