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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质调查中心202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13 查看次数:5

    2025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质调查中心招聘公告(25人)已发布,医药人才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事业单位卫生系统招聘信息,提供相关备考电子版资料和辅导课程。更多卫生人才招聘信息,可点击陕西卫生人才招聘栏目。

    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质调查中心(西北地质科技创新中心)是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正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西北地区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承担自然资源综合调查、国土空间综合研究和地质安全评价工作,承担西北地区地质调查协调工作,支撑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管理中心工作,开展地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人,其中应届毕业生21人,在职人员4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2025年应届毕业生(非定向,包含2023年、2024年毕业未就业毕业生)、近两年(截至入职前)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生。

    2.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在职人员(含博士后)。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博士学历学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或招聘单位驻地关于接收应届毕业生的有关规定。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3月26日。

    2.报名方式:请于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地质调查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平台”(网址:https://www.sydwgkzp.cn/cgs/index.html#/home,推荐使用Chrome、火狐浏览器登录),推荐使用Chrome、火狐浏览器登录),仔细阅读注意事项,按照系统要求浏览招考岗位并选择报名。

    报考岗位时须提交本、硕、博的教育部学籍、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及最高学历阶段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证明材料(如学院盖章成绩单、发表论文、参与项目情况等)。国(境)外留学生若专业名称与招聘专业不完全一致,须提供所学专业相关材料。

    3.报名须知:考生需以最高学历报考,考生不得填报报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报名阶段需签署诚信承诺书(附件)。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招聘过程中发现资格不符情况,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倍,若不满足要求,经单位领导班子或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组织考试。。

    (三)考试

    2.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符合开考比例要求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中心门户网站发布。面试需要应聘者通过ppt陈述及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业务基础知识、应变能力、业务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60分。

    (四)考察

    中心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在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考察资格或未通过考察的,由中心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如果递补则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确定考察对象后,中心统一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经本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八)试用期

    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福利待遇

    受聘人员进入中央事业编制,相关工资待遇等按国家和本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其它事项

    (一)聘用人员入职后按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管理,相关工资待遇等按国家和本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三)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查或面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联 系 人:康老师

    联系电话:029-89231136

    电子邮箱: 372290786@qq.com

    单位网址:http://www.xian.cgs.gov.cn/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仓台西路555号

    附件下载:

    陕西医疗卫生招聘信息

    • 发布时间:2025-03-13
    • 信息地区:其它   | 西安
    • 职位:心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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