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27 查看次数:187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立同德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立同德医院(浙江省中医药研究院、浙江省精神卫生中心)是浙江省卫生健康委直属的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全国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全国重点中医药研究院建设单位、国家中医紧急医学救援队及基地依托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单位、科技部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医院设有翠苑、天目山路、闲林、之江、青山湖五个院区,拥有床位2100张,占地面积660亩。
二、招聘计划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2个岗位3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具体要求及笔试科目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既往无重大工作失误或差错,无党风廉政、意识形态问题;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岗位用人实际,由我院自主认定。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8日15时。应聘人员登录我院招聘平台(https://gcgateway-prod.dingyl.com/hrm/link/3)或医院官网(http://www.zjtongde.com/,“人力资源/招聘平台”)报名。
2.资格初审
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在招聘平台直接查看审核结果。同时,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始终,任一环节发现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一般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3.资格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须登录招聘平台确认参加考试,未按期确认的初审通过人员视作放弃应聘。具体确认时间及安排另行在招聘平台的通知公告栏通知。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在招聘平台的通知公告栏通知。
1.笔试
笔试主要考查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应用能力等,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不低于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应聘人员应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电子证照认证结果或相关佐证材料)及备妥有利于证明本人工作业绩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工作经历的证明,另行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原始记录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面试
面试主要考查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和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达合格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它
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医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
1.招聘单位网站:浙江省立同德医院(http://www.zjtongde.com/“人力资源/招聘平台”)。
2.主管部门网站: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s://wsjkw.zj.gov.cn/,“人事信息”)。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专题专栏/事业(省属国企)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医院官网上公布,请应聘人员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7709286(省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处)。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岗位的具体问题,请直接咨询组织人事部。
组织人事部咨询电话: 0571-89972091
招聘平台技术咨询电话:4000159665
电子邮箱:zjtdr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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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rlsbt.zj.gov.cn/art/2023/7/26/art_1443681_589353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