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28 查看次数:167
2023福建福州福清事业单位招聘编制内人员124人公告(含医疗岗54人)已发布,医药人才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事业单位卫生系统招聘信息,提供相关备考电子版资料和辅导课程。更多卫生人才招聘信息,可点击福建卫生人才招聘栏目。
根据我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于近期开展2023年福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暨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本次共有68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4名编制内工作人员(含研究生以上学历要求的24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对年龄条件另有要求的,以岗位要求的为准;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详情
招考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福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考生可相应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查询。
(四)专门岗位报考资格说明
以下人员可根据岗位要求报考相应专门岗位:
(1)在融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岗位,要求报考者为从福清市应征入伍的普通全日制大学生退役士兵,必须是由福清市兵役机关批准入伍,并在2023年9月30日前毕业且退役。服役前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或在籍生,其中在校生、在籍生须在退役后复学毕业。
(2)驻融部队随军家属专门岗位。要求报考者是驻融部队军人的随军家属,必须经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在报名第一天前办理了随军批准手续的福清市范围内驻军部队干部随军家属。
上述二类对象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专门岗位。
(五)资格认定起止日期
1、证书、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
报考者应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报名第一天。2023年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年9月30日。
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各类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报名第一天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工作经历等需计算年限的条件,开始时间均为相关经历生效的第一天,截止时间均为报名第一天。2023年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报考者工作经历计算放宽至2023年9月30日。
2、年龄的计算均以公告发布时间所在月份为截止时间。例如,假设公告在7月份发布,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报考者的出生年月应在1987年7月至2005年7月期间出生。
3、其他未予说明的事项,均以报名第一天为截止时间。
上述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应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交。
二、报名
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可直接通过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以网上报名、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方式报名。
1、报名:报考者于2023年8月5日8:00至8月9日17:00登录上述网站,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报考者可根据公布的《岗位信息表》,结合个人情况,选择岗位报考(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本次报名不收报名费,但考生仍需要确认提交。建议报考者尽早报名,以免后期因网络拥堵或等待审核结果等原因,错失报考机会。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2、资格初审:各招聘岗位的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除特殊情况外,将在报考者报名后两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报考者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关注审核结果,避免错过提交申诉或改报其他岗位的时间。
3、专门岗位若是8月8日上午10:00前通过网络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则取消专门岗位的限制,面向社会招聘。这部分岗位将会在岗位信息表的“岗位名称”栏上标注“[调整]”。待申诉审核结束后,仍未达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按比例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
4、申诉时间:2023年8月5日8:00至8月10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5、未达开考比例岗位: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
卫生健康系统医护人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福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降低比例要求,并将在报名结束后及时予以公告。
开考报名比例的计算以申诉截止时点计算。
已报考不予开考岗位的报考者可以改报其他岗位,上述不予开考的岗位不再接受报考者改报;改报者可以放弃改报其他岗位。请于2023年8月10日上午14:00-18:00,登录报考者个人界面自行选择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改报,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因条件不符合未能报名成功的,不安排改报。
考试确认: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应于8月17日至8月19日,登录报名网站完成参加考试的确认手续,否则无法参加考试。
未进行考试确认的,不影响考生信用和岗位招聘计划数。
6、打印准考证:报考者可于2023年8月23日后登录报考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确认参加考试、未打印准考证或截止2023年8月19日前未及时上传合格照片而将无法打印准考证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三、笔试
1、仅公共面试的岗位,报名人数未超过10人的,报考者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超过以上10人的,报考者须先进行笔试,再按规定进入面试。具体情况报考者可通过《岗位信息表》查询。
2、除仅公共面试岗位(未达到应参加笔试的条件)外,通过报名的考生全部参加报考岗位相应的笔试。
3、笔试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
4、笔试加分
(1)加分对象:符合政策文件要求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福建省基层服务项目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可以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所加分值计入笔试成绩原始分,加分后的笔试成绩不受满分限制;
(2)不能加分的情形:上述加分对象若本次报考的是专门岗位、免笔试岗位或曾通过享受有关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不能享受加分待遇。
(3)加分需满足的条件、所需证明材料和办理时间地点将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
5、本次笔试,普通岗位工作人员试卷为《综合基础知识》,医护人员试卷分别为《医学基础知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具体情况见岗位信息表)。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笔试时间定于2023年8月26日(星期六),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安排在上午9:00—11:00,《医学基础知识》安排在下午2:30—4:30。笔试地点设在福清市,具体考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标明。
7、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23年9月26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四、资格复审
1、所有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的确定参看面试环节相关要求)的对象,都需要参加资格复审。
2、仅公共面试岗位的报考人员也应参加资格复审,但若是因报考人数多而调为先笔试后面试,则按下述方法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需参加面试的人选应参加资格复审。
3、各招聘岗位的资格复审工作分别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依据报考岗位要求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其他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职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还应取得主管部门同意,其中县(市)区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还应取得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的同意。央企国企在职人员应取得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同意。定向生、委培生报考须提供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须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非公企业未约定服务期的在职人员无法提供的,经招考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报名时未入学的2023级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体检和考察时已在学校就读的,须提供解除学籍的证明。
4、资格复审期间,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产生的空额,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递补申请,经同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若递补名次有并列同分的,则同分人员均递补。每个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通过资格复审后正式面试名单将在面试前公示在福建考试报名网。公示后,不再递补。
5、资格复审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和相关安排另行通知。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或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6、信息核对。网络提交资格复审的,将在面试后安排即将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的考生,现场提交相关材料,进行信息核对。
五、面试
1、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按照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中共福清市委党校教师岗位拟参加公共面试的对象也按上述方法确定,拟参加专业面试的人选为全部参加公共面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
仅公共面试岗位的报考者若报名人数未达到先笔试后面试条件,则全部确定为参加公共面试的人选。若达到先笔试后面试条件,则按上述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4、公共面试按照本次面试工作安排进行,专业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需进行专业面试的岗位,面试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