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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31 查看次数:198

    2023安徽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81人公告(含医疗岗1人)已发布,医药人才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事业单位卫生系统招聘信息,提供相关备考电子版资料和辅导课程。更多卫生人才招聘信息,可点击安徽卫生人才招聘栏目。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现就2023年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3年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1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7月20日起同时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anqing.gov.cn)、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www.aqpta.com)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中1601038、1601046岗位,用于定向招聘经所属旅(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已办理随军手续、非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且配偶在当地服役1年以上的驻宜部队随军家属。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92年7月1日(含)后出生”、“本科:30周岁以下”为“以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年龄须30周岁以下”(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9:00至8月1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经查实存在报考人员报考多个岗位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名时由各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负责按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初审。

    报考定向招聘驻宜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人员报名前,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以及驻宜部队随军随队家属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安庆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安庆市宜秀区振风大道106号)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由安庆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发给相关证明。

    报考人员报名后,在8月2日17:00前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8月2日17: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8月3日17: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的紧缺岗位,可降低比例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4日14: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笔试

    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版本)为准,考试类别为综合管理类(A类)。

    考试时间为2023年8月26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上述两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报考人员可于8月22日至26 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安庆市。

    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报考定向招聘驻宜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两科笔试成绩总分不低于100分,每科成绩不低于50分,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其他岗位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两科笔试成绩总分150分(含加分),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考生(定向招聘驻宜部队随军家属岗位除外)有一科成绩低于60分(含加分)的,取消资格复审资格。递补人员按此要求执行。

    报考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23年8月28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携带相关证书到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棋盘山路348号11楼,联系电话:0556-5897207)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每门各增加2分。

    六、资格复审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进行。

    笔试成绩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含加分)+《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含加分)确定,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有效岗位计划数,定向招聘驻宜部队随军家属岗位按6:1比例、其他岗位按3:1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所需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依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报考定向招聘驻宜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须提供安庆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合同原件;无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签章);自主创业的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需要累计时间的应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缴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人,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七、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2.专业测试方式、内容: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综合工作能力及潜能等。

    3.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八、成绩合成

    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专业测试成绩与考核赋分分值合成确定,考核赋分由安庆军分区政治工作处组织实施并提供考核赋分分值。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25+专业测试成绩×0.25+考核赋分分值×0.5。

    其他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含加分)的50%与专业测试成绩的50%合成确定。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笔试成绩(含加分)、专业测试成绩、考核赋分分值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有效招聘岗位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依次以考核赋分成绩、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含加分)、《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含加分)排序;其他岗位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含加分)、《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含加分)排序,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九、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及复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须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2023年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有关招聘政策及考务、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查阅。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556-5897207(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考务咨询电话:0556-5347150(市人事考试院)

    监督举报电话: 0556-5346603(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2023年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点击查看>>>

    1、2023年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23年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政策解答

    文章来源:http://www.apta.gov.cn/Officer/FAnnouncementDetail/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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