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11 查看次数:196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非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工作共招聘非编工作人员49名。人员薪资、福利待遇参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类人员。录用后与杭州高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两个月。
二、岗位设置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2023年第一批杭州市滨江区卫生健康局下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非编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一,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报考条件
(一)户籍条件见招聘计划表(附件一)要求。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一)。
如报考人员为2023年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非在职)的,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六)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11日以后出生)。
(七)相关学历学位证书(2023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除外)取得时间、资格证书取得时间、相关“工作经历”时间、落户时间的计算,均截止到2023年5月10日。
(八)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号第十一条、《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第六条规定,不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报考需要参加执业医师考试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考生自愿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至正式录用后结束。
(一)线上报名
时间:2023年5月11日9时—2023年5月24日24时。
报名系统:http://bjq.hhrc.com.cn/vm/YP3p3li.aspx#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理解招聘公告中的报考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名条件,对提交的个人信息及所有材料负责。报名信息在系统上一经提交不得更改,请谨慎填报。若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如因个人填报有误或未在报名时间范围内填报,导致报名失败及其他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在本次招聘报名过程中,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初审
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条件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对有效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聘计划。2023年5月31日前在杭州高新人才网(www.hhrc.com.cn)招聘信息栏公布资格初审结果、不开考岗位、核减岗位等情况。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本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的具体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笔试中考生发生违纪情况的,取消本次招聘资格。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准考证信息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在杭州高新人才网(www.hhrc.com.cn)招聘信息栏公布,考生自行查询,不再另行告知。
(四)现场资格复审
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如不足规定比例的,以实际笔试人员确定为参加资格现场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对象放弃参加审查的,将在本招聘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供资格复审:
1.报考人员须提供户口簿(或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个人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招聘岗位有“执业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国内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相应的劳动合同、当地社保部门盖章的社保缴费证明以及能证明相关工作经历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工作经历要求有具体岗位的(如:临床、护理等),若合同上未明确具体的岗位,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资历证明。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5、报考有“政治面貌”要求岗位的人员,应提供由组织关系所在的党组织出具中共党员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
(五)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入围面试环节。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杭州高新人才网(www.hhrc.com.cn)招聘信息栏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请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将在杭州高新人才网(www.hhrc.com.cn)招聘信息栏公布。
(六)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在计算综合成绩时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的,则在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程序进行考察,考察按相关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或放弃、或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的,则在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八)公示及录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在杭州高新人才网(www.hhrc.com.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对反映的问题影响录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批准录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和录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公示后批准录用前,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替补。需要替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各环节通知均以短信或邮件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确保报名时提供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地址真实有效,如因提供信息错误导致未能参加各招聘环节的,责任自负。
2.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
诚信原则与相应的“一票否决”制度将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始终。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3.成立考生储备库。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合格,但未被录用的考生,以招考岗位拟录用人数50%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建立储备库。后续出现此次招聘岗位人员缺岗情形,可从储备库中的同岗位考生按序递补,经体检、背调合格后予以录用。储备库有效期为本次招聘拟录用人员公示之日起至下一次同类人员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并且在1个季度以内。
4.此次公开招聘过程的有关信息均通过杭州高新人才网(www.hhrc.com.cn)发布,并杭州市卫健委官网(http://wsjkw.hangzhou.gov.cn/)同步更新,请注意查询。
5.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任何以本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放的出版物、印刷资料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杭州市滨江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7.咨询电话
招聘岗位咨询:区卫健局 0571-89521046(余老师)
西兴中心0571-86681106-8222(徐老师)
长河中心0571-86604700-8306(来老师)
浦沿中心0571-86616134-8307(汤老师)
网报技术咨询:0571-88119326
监督举报:0571-8952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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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招聘岗位 | 拟招聘人数 | 户籍要求 | 年龄条件 | 性 别 | 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 | 其他条件 | 岗位属性 | 备注 |
1 | 放射医师 | 1 | 全国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 |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注册范围是“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2、熟练掌握普放和CT诊断。 | 非编 | 西兴中心 |
2 | B超医师 | 1 | 浙江省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专业。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注册范围是“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 | 非编 | 西兴中心 |
3 | 针推医师 | 1 | 浙江省 | 35周岁及以下 | 女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针灸推拿学专业。 |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2.具有两年以上针灸推拿工作经历。 | 非编 | 西兴中心 |
4 | 全科医师1 | 4 | 浙江省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临床医学、全科医学、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 |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2.具有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 | 非编 | 西兴中心 |
5 | 全科医师2 | 1 | 浙江省 | 35周岁及以下 | 女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临床医学、全科医学专业。 |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2.具有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 |
非编 | 长河中心 |
6 | 全科医师3 | 1 | 浙江省 | 35周岁及以下 | 男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临床医学、全科医学专业。 |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2.具有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 |
非编 | 长河中心 |
7 | 全科医师4 | 1 | 浙江省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临床医学、全科医学专业。 |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2.具有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 |
非编 | 长河中心 |
8 | 全科医师5 | 3 | 浙江省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临床医学专业。 |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2.具有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证书(或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 | 非编 | 浦沿中心 |
9 | 全科医师6 | 2 | 浙江省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临床医学专业。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 非编 | 西兴中心 |
10 | 全科医师7 | 2 | 浙江省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临床医学专业。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 非编 | 浦沿中心 |
11 | 口腔医师 | 1 | 浙江省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口腔医学专业。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注册范围是“口腔专业”。 | 非编 | 西兴中心 |
12 | 妇保医师1 | 1 | 浙江省 | 35周岁及以下 | 女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妇产科学专业。 |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2.具有一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非编 | 西兴中心 |
13 | 妇保医师2 | 1 | 浙江省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妇产科学专业。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 非编 | 浦沿中心 |
14 | 儿保医师 | 1 | 浙江省 | 35周岁及以下 | 女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儿科学专业。 |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2.具有一年及以上儿科或儿童保健工作经历。 | 非编 | 西兴中心 |
15 | 药剂1 | 1 | 浙江省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药学专业。 | 1.具有药学初级(师)及以上资格证书;2.具一年以上区县级医疗机构相关工作经验。 | 非编 | 西兴中心 |
16 | 药剂2 | 1 | 浙江省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药学专业 | 具有药学初级(师)及以上资格证书。 | 非编 | 浦沿中心 |
17 | 护理1 | 4 | 浙江省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护理学专业。 |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 | 非编 | 西兴中心 |
18 | 护理2 | 4 | 浙江省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护理学专业。 |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 | 非编 | 长河中心 |
19 | 护理3 | 9 | 浙江省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护理学专业。 |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 | 非编 | 浦沿中心 |
20 | 中医师1 | 1 | 浙江省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 非编 | 浦沿中心 |
21 | 中医师2 | 2 | 浙江省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中医学专业。 |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2.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证书(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 | 非编 | 浦沿中心 |
22 | 检验 | 1 | 浙江省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医学检验技术专业。 | 具有临床医学检验技术初级(师)及以上资格证书。 | 非编 | 浦沿中心 |
23 | 挂号收费 | 1 | 浙江省 | 35周岁及以下 | 女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会计学、财务管理、经济管理专业。 | 非编 | 西兴中心 | |
24 | 人事工作专员 | 1 | 浙江省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专业。 | 中共党员 | 非编 | 浦沿中心 |
25 | 总务工作人员 | 1 | 浙江省 | 35周岁及以下 | 男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专业。 | 非编 | 长河中心 | |
26 | 总务工作人员 | 1 | 浙江省 | 35周岁及以下 | 男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专业。 | 非编 | 浦沿中心 | |
27 | 综合办工作人员 | 1 | 浙江省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新闻传播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卫生事业管理专业。 | 中共党员,有新媒体工作经验 | 非编 | 浦沿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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