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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靖边县关于公开招聘同工同酬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24 查看次数:20

    2025榆林市靖边县招聘心理健康工作人员公告(5人)已发布,医药人才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事业单位卫生系统招聘信息,提供相关备考电子版资料和辅导课程。更多卫生人才招聘信息,可点击陕西卫生人才招聘栏目。

    为切实解决我县心理健康人员短缺问题,保障卫生事业持续高质量发展,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5年面向社会择优聘用5名同工同酬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心理健康工作人员5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

    (二)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24日至2007年3月24日期间出生)。

    (三)户籍条件。户籍不限。

    (四)学历条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五)专业条件:心理学相关专业,且具有心理学专业相应的资格证书者优先。

    (六)身心条件。心理健康,身体条件符合陕西省卫健委关于资格认定体检的规定要求。

    三、不得报考的主要情形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二)曾在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

    (三)基层项目服务期未满的;

    (四)已属于靖边县县级同工同酬人员的;

    (五)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需要回避的;

    (六)失信被执行人;

    (七)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靖边县人民政府网(www.jingbian.gov.cn)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应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信验证报告)、无犯罪证明、个人征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4张2寸红底照片,在规定时间和规定地点现场报名。由人社局和卫健局共同对报考人员所申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时间:2025年3月31日08:00 至4月3日17:30

    报名地点:靖边县标准化创业中心(新车站对面)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1﹕3,若报考人员不足,可降低为 1:2,仍未达到此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核减招聘岗位。调整或核减信息将在靖边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四)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心理学相关基础知识。

    2.笔试日期及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时,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对冒名顶替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资格。冒名顶考人员属于在校学生的建议所在学校给予处分;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报纪检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属于社会从业人员的由所属管理部门给予处罚。

    (五)面试

    1.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照笔试成绩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日期及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工作由心理健康教育协会选派主委,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等相关单位专业人员参与完成。

    (七)成绩汇总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并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八)结果确定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公布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各岗位招聘计划数额内末位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笔试成绩并列的,报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九)体检考察

    体检:体检标准参照陕西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无犯罪记录证明、 个人征信报告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形成的岗位空额,报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靖边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递补只进行一次。

    (十)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靖边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待遇及管理

    (一)所聘人员实行编制外备案管理,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首次聘期五年(试用期一年),实行一年一聘。聘期内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续签聘用合同,不合格者不予续聘。考取其他事业单位、公务员或自动辞职者,报县人社局后解聘。

    (二)聘用人员与县卫健局、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书》,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管理,在靖边县心理健康教育协会工作。

    (三)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考核奖惩、评优树模等与在编在岗同类人员同等对待。

    (四)聘用人员与在编在岗人员同考核同奖惩,实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由卫健局负责考核管理。

    (五)聘用人员凡符合职称评聘条件者,不占单位编制内评聘名额,按县人社局下达的指标,以社会人才评聘职称和晋级晋档。

    六、有关要求

    (一)纪律要求:考生提供有关信息、资料、证照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二)本次考试不确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机构。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fTqWRDle9vGc7T6gYSIbhg

    • 发布时间:2025-03-24
    • 信息地区:陕西   | 榆林
    • 职位:行政 | 心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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