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28 查看次数:17
因工作需要,泉州市泉港区总医院及各分院拟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6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服务不满5年,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⑦一、二、三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⑧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其他条件及要求
1.《2025年泉州市泉港区总医院及各分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岗位要求的35周岁以下(即在1989年3月至2007年3月期间出生);岗位要求的年龄为30周岁以下(即1994年3月至2007年3月期间出生);岗位要求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84年3月至2007年3月期间出生)。
2.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福建医疗卫生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