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09 查看次数:19
金华市第二医院创建于 1958 年,是集医疗、教学、科研、康 复和防治职能于一体的诊治精神、心理和老年疾病的现代化三级 甲等专科医院,是“全国爱心护理工程示范基地”“ 全国敬老文明 号”表彰单位,浙江中西部地区精神卫生事业的龙头单位,金华市 精神卫生中心,浙江省政府指定的精神病医学鉴定医院,省级医 养结合单位。医院立足精神科、老年科,深耕亚专科建设,形成 了涵盖中西医结合、精神康复、老年康复、癫痫门诊、早期干预、 情感障碍、抑郁症、睡眠障碍、儿童精神、记忆障碍、老年内科 等多方向的优势专科群。医院占地 90 亩,实际开放床位 1000 张, 另设有李凌江国家级名医工作站、金卫东名医工作站,是齐齐哈 尔医学院教学实习基地,是与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共建社会工 作教学科研实践基地。金华市第二医院因学科发展和人才梯队建 设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7 名(事业单位报备员额),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金华市第二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 位及条件需求表》(附件 1 )。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品行端 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学历相匹配的实践 操作能力。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 为准。有关岗位专业条件由医院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 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 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设置并审核。国(境)外学历人员须已 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书》, 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五)年龄要求 35 周岁及以下( 1989 年 4 月 8 日以后出生)。
(六)2025 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 2025 年 8 月 31 日前 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七)医师岗位要求医师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与招聘岗位相 适应。涉及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要求所学专业应与卫生专业技术 资格考试和执业医师考试报名条件相适应。
(八)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 为准。留学归国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 历学位认证书》, 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招考专业由金 华市第二医院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 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 目录》) 审查认定。
(九)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 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 号)有关规定,面 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
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 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 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上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 与选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以上人员需在规定时间 (2025 年 8 月 31 日前)取得住培结业考试合格证书。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各类委培生、定向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 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 情形人员。
(十一)招聘专业、资格条件等由金华市第二医院及金华市 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 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 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 17:00 止。
2.报名方式:
( 1 )现场报名地点:金华市第二医院党建工作办(金华市方 岩 街 158 号 9 号 楼 2 楼 , 工 作 日 : 上 午 8:00-12:00 、 下 午 14:00-17:00)。
(2)网络报名:发送报名所需材料至邮箱jhsdeyy@126.com (网络报名人员须在考试前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 资格复审)。
3.报名所需材料:
( 1 )《金华市第二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 2);
(2)个人简历;
(3)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4)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5 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 学校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报告单、 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等相关材料);现为金华市事业单位 在编人员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5) 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证明;
(6)国(境)外学历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 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资格审查
1.金华市第二医院根据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 行资格审核。紧缺岗位(招聘岗位中标注 ※ )通过资格初审人数 不足招聘计划数 2 倍的,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计 划数 3 倍的岗位,将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岗位取消或核 减招聘计划情况将在金华市第二医院官网发布公告,并短信通知 报名考生。招聘计划取消的,报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 24 小时内进行改报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 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
2.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 供虚假信息而通过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考试
1.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 划 1:3 的比例(不足此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笔试、
面试、总成绩满分均为 100 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 *50%。面试合格分为 60 分,低于合格分或缺考的不进入下一环 节。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 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开始前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 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先,再 相同的安排加试)按招聘岗位计划数 1:1 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 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 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 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 11 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 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华市 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jw.jinhua.gov.cn )、金华市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 )、金华市第二医院 网站(http://www.jhsdeyy.cn )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 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 医院 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1.拟聘用人员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同自动放 弃,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 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拟聘用人员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或在拟聘用公示 前放弃的, 由医院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递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 分进行,递补须在拟聘用公示前完成,公示后一律不再递补。
3.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未在 2025 年 8 月 31 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 书的;在校期间受过处分至毕业时未撤销的。
四、其他事项
(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 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报考人员应 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 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 资格。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联系电话:0579-82271737(党建工作办)。
(五)监督电话:0579-82271399(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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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华市第二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需求 表(第一批) 2.金华市第二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文章来源:http://wjw.jinhua.gov.cn/art/2025/4/8/art_1229172583_42211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