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10 查看次数:20
2025海南琼海市考核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27人公告(海南医科大学站)1号已发布,医药人才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事业单位卫生系统招聘信息,提供相关备考电子版资料和辅导课程。更多卫生人才招聘信息,可点击卫生人才招聘栏目。
为加强我市医疗卫生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扎实推进招才引智工作,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医疗卫生单位人才现状和岗位需求,决定面向全国招聘27名事业单位医疗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见职位表)
共招聘27名医疗专业技术人员。
二、应聘条件
(一)除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我省“四项目”人员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四项目”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现役军人;
7.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有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8.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形式
依照我市实际工作需要,结合我市医疗人才队伍需求,组织我市医疗招聘工作小组赴海南医科大学开展校园招聘工作。
四、具体安排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13日(上午9:00—12:00);
2.报名地点:海南医科大学(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3号海南医科大学子文体育馆);
具体联系人:
司老师:13118938683(市中医院)
黄老师:13876428421(市妇幼保健院)
吴老师:15120707517(市人民医院)
市卫生健康委:62822474
3.提交材料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照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琼海市2025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本人签名并按手印)。
(3)2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贴在报名表上)。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已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dgdc.edu.cn/)打印的学位认证材料(中国学位电子认证报告,有二维码标识)。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准许2025年8月1日前毕业证明(毕业证明应贴上本人照片,注明姓名、性别、学号、就读院校及专业、学历学位层次等内容,加盖院校系等公章并签署日期)。
报名期间不能提供毕业证明的,可先提供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报告上作出承诺并签署名字及日期。承诺内容可表述为:“因学校放假暂时无法提供毕业证明,现提供本人学籍报告,本人承诺该学籍报告及上述内容真实、有效,否则自愿取消报考资格。”。
(5)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从社保机构打印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记录或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缴纳记录或劳动合同中需明确所从事的职位,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3日。其工作经历的最终确认以考生本人档案记载的原始材料为依据,在考察阶段进行确认。
以上材料都需要原件和复印件,查阅原件,收复印件。请如数准备好。
各岗位的年龄要求:18-35周岁(1989年4月13日至2007年4月12日期间出生),18-40周岁(1984年4月13日至2007年4月12日期间出生),18-45周岁(1979年4月13日至2007年4月12日期间出生)。考生年龄的最终确认以考生本人档案记载的原始材料为依据,在考察阶段进行确认。
应聘时已与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机关事业在编人员应提供当地主管部门或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同意报考证明,须在报名日期之前取得,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审核。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琼海市2025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信息填报不全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4.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琼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各用人单位网站和各高校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通过参加招聘活动,现场递交报名资料,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考核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考核
采取“面试答辩”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面试答辩,对其思想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面试答辩成绩按100分计。
所有岗位不设定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均可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予聘用,面试达到60分以上的,按照分数高低择优录取。由于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须有考核专家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
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申请复检,并到同级别的另外一家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通过调查了解、临床实践等方式进行考察。
(六)实习
鼓励拟聘用人员到用人单位开展实习活动1至3个月,实习活动往返费用由用人单位按上限封顶原则给予支持(往返路费补助上限封顶2000元,少于2000元的按实际产生费用实报实销),实习活动期间食宿费用由用人单位提供支持负责解决。
(七)公示与聘用
由招聘工作小组集体研究,根据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拟聘用人员呈报市政府审批。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的;放弃考察或因考察不合格的;公示期间,如有自愿放弃的或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被取消拟聘资格的,以上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及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
六、相关待遇
(一)聘用人员纳入用人单位事业编制,采取聘用方式管理。
(二)聘用人员按《琼海市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规定享受相应住房或购房补贴。
(三)符合《琼海市引进人才及其家属落户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聘用人员共同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在我市办理落户。
(四)按照《琼海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安置实施细则》,对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配偶进行就业安置。
(五)聘用人员随迁子女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在秋季学期开学初办理,市教育局根据“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保障;属高中学段学生,在外地就读普通高中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转学到我市就读的,按与原就读普通高中学校等级相当的原则,经学校考核后,由市教育局协调安排入学。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研究决定并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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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琼海市2025年考核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