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23 查看次数:7
根据2025年卫健系统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结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25年长乐区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8名,其中编制内人员42名,备案制人员36名。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品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在1989年5月5日至2007年5月6日期间出生),招聘单位对年龄上限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计算办法参照上述以此类推;
7.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长乐区卫健系统在编人员;
9.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10.原福州市长乐区卫生健康系统在职人员在原单位服务年限未满5年(不含试用期、规培期)辞聘(解聘)的,且辞聘(解聘)后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备案制岗位。
二、信息发布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25年福州市长乐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报考者可登录福建就业网(福建医疗卫生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