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23 查看次数:8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符合教研厅〔2016〕2号和教研厅函〔2019〕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毕业时取得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在编在岗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人员、人事代理等人员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二、 市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 三 ( 报名时间: 查询时间: 应聘人员登录 2025年4月30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附件 (二) 初审时间: 招聘单位 (三) 缴费时间: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 根据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 取消招聘岗位的 (四)资格审查 市直公立医疗机构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 四、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 卫生类岗 综合类岗位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 卫生类岗位 综合类岗位 8 10 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凭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人选 面试采用结构化测试方式,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公布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成绩仍相同的,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五、 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同步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 七 1 2 3 4. 枣庄市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0632-3068011 枣庄市妇幼保健院:0632-3699009 枣庄市皮肤病性病防治院:0632-5506631 枣庄市胸科医院(枣庄市肿瘤医院):0632-5268018 枣庄市口腔医院:0632-5735813/5735810 5.枣庄市卫生健康委 6 附件 1 2 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