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08 查看次数:327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及校园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实用型人才,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人事、党办、纪检、医疗、护理、科教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良好。
2.年龄要求:本科及硕士学历不超过35周岁(1987 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学历或副高级职称不超过40周岁(1982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正高级职称不超过45周岁(1977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接受报名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三、招聘专业及岗位要求
四、招聘办法与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4日——8月31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应聘者发送主题为“应聘人员姓名 专业” 至邮箱dfyyrsb@126.com,并附上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件复印件。简历主题上传时统一命名为“应聘科室 从事岗位 姓名”,如“神经内科 医师 张三”。也可将纸质版简历等材料投递至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人事科(8号楼四楼)。 报名需要上传或提交以下材料:(1)附件《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报名表》。(2)有效身份证。(3)历任毕业证及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执业证、资格证、住培合格证、职称证、上岗证等岗位要求的证书。如已通过考试但尚未发证,请提交成绩单。 3.报名注意事项: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与整个招聘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与相关信息必须一致。报考者提交报名信息时,请认准所应聘岗位的序号,错发、误发报名信息视为无效报名。请不要重复发送报名信息。 (二)资格审查 医院将根据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并回复考试通知,请应聘者关注个人中心的站内消息。医院对应聘者个人信息保密。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者报名与整个招聘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与相关信息必须一致,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的,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五、有关待遇 (一)实用型专业技术人才待遇按医院薪资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二)临床医学博士、硕士、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学科带头人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享受洛阳市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受上级党委及其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受本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对招聘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查证属实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电话:0379-64978862 咨询电话:0379-64978856 附件: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报名表 文章来源:https://www.lydfyy.com/doc/25/2308/6416.html